如何看待山西奥瑞生物材料有限公司非法购买4000余具尸体并向国药控股供应同种异体骨植入性材料?

发布时间:
2024-08-09 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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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案件有六点令人震惊:

一是案件量之大

山西奥瑞生物材料有限公司从四川、广西、山东等地非法购买4000余具人体骨骼,用于生产“同种异体骨植入性材料”产品,从而谋取暴利3.8亿元。

二是手段之奇、之暴

嫌疑人苏某某通过承包、入股、派人入驻等方式,控制四家殡仪馆的火化场。通过在火化场的人员盗窃尸体,并进行粗暴肢解运回其公司。

三是涉案人员、单位之多

从2015年1月到2023年7月共有8年,75人涉案,涉案单位除了山西奥瑞公司、四川恒普公司及桂林市、平乐县、永福县等殡仪馆外,还有医院及医学院:山东青岛大学附属医院肝脏病中心、桂林医学院。

四是手段之严密

为了掩藏其原材料来源非法,公司伪造了遗体志愿捐献登记表、检验报告等材料,手段非常隐蔽。

五是每具尸体的“定价”之低

桂林医学院的解剖教研室实验员兰某某,以每具1万元的价格,将322具人体骨骼倒卖给山西奥瑞公司。该教研室先后从三家殡仪馆购买450余具尸体,约300具贩卖给山西奥瑞公司。

六是法律量刑之轻

如此恶劣的大案,最让人失望的是,现行法律的处罚规定太轻,没有罚金,最多只能判处三年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2条: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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