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认为我认为杭州年轻女老板娘正常的着装正常吗?

发布时间:
2024-08-21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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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社会,数字时代,信息洪流与技术飞跃并进,人们在享受着科技奇妙的同时,却越来越感到孤单,困惑好像成了常态。某些问题早已影响着我们的根和魂,某些问题早已经敲响了警钟,但人们却视而不见,或仅仅是看着一场热闹。


大家好,我是勇哥。

今天我们一起聊聊:


困惑的社会:这也是热搜?(一)杭州女老板



今天正刷着短视频,一个百万女网红,浓妆艳抹,跳着可爱的舞蹈,一个闪屏,立马换一身衣服,小吊带,露着沟,一个转身,一边带子还滑脱了肩膀,闪出几个字“老肩巨滑”。一看点赞都要超50W了。赶紧默默地再看了几遍。

然后继续往上滑。

一个500w女网红,前凸后翘,一片碧蓝的海景,雪白大长腿,这……只是小内内吧。哈喇子流了一地。

赶紧继续往上滑。

一个柳如烟,露出大片小腹肌,跳着性感舞蹈,视频时快时慢,小短裙跟着舞蹈小小地跳动,一看点赞又超10W。

继续往上滑。

纳尼?杭州小超市一女老板穿着暴露!

赶紧点进去看看!

啊?

这?

就这??

就这叫暴露???

想起我周末刚刚在太古里看到的美女们。

帽子叔叔和制服哥哥赶紧去春熙路、太古里抓人吧。

那里吊带占一半,不是短裙都不好意思在那条路上游走。

小腹肌秀起来,大长腿晃起来……

然而,帽子叔叔和制服哥哥们也和我一样在阴凉坝里欣赏着迷人的美景。

直教人感叹,成都的美女真TM的多。

……

于是我赶紧网上搜一搜,杭州是不是特别的落后啊?

尼玛,不搜不知道,一搜吓一跳。

孤陋寡闻的我,还以为杭州有多么的LOW。

原来人家是北上广深之后的第五大CITY。

2024年的今天,竟然在这样的国际性大CITY里面有人举报。

举报在自己的店里头穿吊带,

举报也就算了,

有关部门还真受理,

受理也就算了,

还真上门劝导。(也只能劝导,那还能怎么,又没违规又没违法)

全国上下盯着一个小卖部老板娘的吊带该不该穿,露的是不是太多了,疯狂讨论,实在令人费解。

想起我刚刚刷的短视频里穿着比基尼,跳着热舞的妞。

就问你CITY 不 City??

我心里想着,我是不是错过了什么重要的没看到啊。

……

所以我继续的搜索。

原来是这么回事。


鲁迅曾说过:中国人的想象唯在这一层能够如此跃进。

他的原话:一见短袖子,立刻想到白臂膊,立刻想到全果体,立刻想到……,立刻想到ML,立刻想到7,立刻想到私生子。(原文自行到网络上查看,太直观,要被噶。)

写的很现实,写得很刺耳,很客观,直击人性,一针见血,真可谓是人类弊病,无所例外!

这件事在根本上就是这么回事。

……

一群所谓的卫道士们,在此粉墨登场。

用最恶心的话,最荒唐的理由,来标榜他那可怜的仁义道德。

满肚子的男盗女娼,满脸的虚伪感。

……

有位路人甲说的好啊。

他说海天盛宴不管,游艇派对不管。

却要去管个小店主穿吊带。

你知道为什么吗?

因为海天盛宴是给公子哥看的,那是增加情趣。

游艇派对是给富豪看的,那叫盛大排场。

小店主是给平民百姓看的,这是有伤风化。

……

人啊,对什么是正常的,什么是不正常的评判标准是有问题的。

在探讨“正常”与“不正常”的界限时,我们往往依据一套社会共识的标准。但这些标准,真的那么完美无缺吗?


想象一下,一个人以独特的方式打扮自己,行走在街头,这可以被视为“正常”。

他们就像是城市中的一抹亮色,为平淡的生活增添了几分色彩。

同样,一个人如果对娃娃有着深厚的情感,并与之建立了某种形式的联系,这也可以被视为“正常”。

他们的情感世界,丰富而细腻,不应被简单定义。


然而,当我们谈论“不正常”时,我们通常指的是那些对个体或他人造成伤害的行为。

比如,酒后施暴,就像一把锋利的刀,不仅伤害了他人,也割裂了家庭的和谐。

酗酒至健康受损,就像是慢性毒药,慢慢侵蚀着生命的活力。

明知有害却仍沉迷于吸烟,这种行为就像是在玩火,最终可能自焚。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某些行为在社会中普遍存在,这并不意味着它们就是“正常”的。

比如,一个人如果因酗酒而严重损害了自己的健康,即使这种行为在某些群体中被视为常态,它仍然是“不正常”的。

社会有时可能会错误地将这种行为视为“性情中人”的表现,甚至在某些社交圈中得到接受。

但这并不能改变其本质——一种对个体健康有害的行为。


另一方面,如果一个人因为其着装或性别表达方式与众不同而遭到质疑,即使他们并未伤害任何人,包括自己,他们仍可能被贴上“不正常”的标签。

这种评判标准反映出我们对于“正常”的狭隘理解。

正如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所说:“我选择了一条人迹罕至的路,那使得一切都不同。”


我们的价值观、世界观和人生观在很大程度上塑造了我们对于正常与不正常的看法。

但重要的是要认识到,不是所有被广泛接受的行为都是合理的,同样,不是所有与众不同的行为都是不合理的。

我们应当以是否对个体或他人造成伤害为标准,来评判一个行为是否“正常”,而不是仅仅基于它是否符合社会的普遍预期。


不是所有人的行为都这样,就证明这个行为是正常的,有可能是群体性的不正常而已。




PS:有一些东西大家都能够看见,却不能够改变,呵呵。大家好,我是勇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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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介绍:【勇哥】

一个跌摸滚爬在安全事业中挣扎的人,拿着卖白菜的钱,操着卖白粉的心。我是那个总是让大家‘慢下来’的人,但在追赶进度的时候,我的声音总是被忽略。我是那个背着大锅擦屁股的所谓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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