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小时工作制在中国的失败,是否说明八小时工作制不适合中国人?
这两天希腊要实行6天工作制的新闻上了热搜。
2011年,那时候还是欧洲的巅峰时期,因公出国去希腊,去拜访他们的文化部门,约好的时间是下午三点,没聊多久,人家就要下班了。
从他们办公楼出来,大概也就是四点多的样子,发现他们的路边的咖啡馆里,满满当当全是人聚在一起喝咖啡聊天。
那时候他们下午基本上只上班两个小时,日子还过得极其潇洒。我羡慕不已。
后来再听到希腊新闻,就是希腊因为高昂的社会福利,导致债务危机,甚至延伸到整个欧盟,很多老年人连基本的养老金都发不动了,大量希腊人逃离希腊去德国法国打工。
然后第三次听到希腊的新闻,就是这一次,希腊要实行六天工作制了。
看到这个新闻,我去查阅了一下资料,发现我们其实是在1995年,也就是不到三十年前,才开始实行双休。
1994年及之前,中国人实行的是六天工作制,每天工作八小时,只有周日一天休息。
1994年2月28日,发布了一个文件,规定:
当年的3月1日起,职工实行每天八小时,平均每周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根据具体情况,可将每两周中的两个半天休息时间调换为一天休息。全国统一实行第一周的星期六和星期日为休息日,第二周的星期日为休息日,按此循环,不受月份、年份限制。
也就是说,大概是每周工作五天半。
直到1995年的5月1日,才正式开始实行双休。
当然,这主要是针对体制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那时候,农民,私营企业里打工的人,比如那些在珠三角工厂里打工的农民工,他们可没有什么五天六天工作日,更谈不上每天工作八小时了。
他们似乎除了睡觉,都在工作。
所以,不管是五天工作制,双休,每天工作八小时,还是四天工作制,都不是什么普世的价值观,不是什么社会规律,绝对真理,只不过是社会发展的目标,和人们努力想实现的理想。
规律、真理的意思是,这些东西存在是不需要任何条件的。或者简单说,就是不管非洲索马里还是欧洲,不管奴隶社会还是共产主义,一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八小时,或者每周工作四天,都必须实现的。
而目标和理想,就需要一定的前提条件。简单来说,就是只有社会发展到一定的程度,才有可能从每天工作十二小时不休息,到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十小时,再到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八小时,直到每周工作四天。
反之,如果社会发展不到那个阶段,你别说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八小时,可能每天工作十六个小时也不够养活自己。
同样,如果社会已经发展到了一定的程度,国家很发达,很有钱,人们不用怎么努力工作,就能拥有一个有房住,有个小车子开,吃喝不愁的生活,那人们自然不愿意每周工作五天,社会自然会演化为每周工作四天。
反之,如果社会发展不够,或者人口过多,社会分配有问题,社会负担过重,国家和个人都不够有钱,每个人想要过一个两室一厅房子,十来万的车子,吃饱喝足的生活,都要拼尽全力,那就算规定了双休八小时工作制,就算对违反者予以惩处,那还是会有无数的人,为了过想要的好的生活,不得不加班加点,不得不在下班后再去跑滴滴,跑外卖。
这就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辩证法。
那么,如何判断一个社会的工作时长这一生产关系,是否符合生产力水平呢?
或者说,怎么判断我们当下很多企业没有双休,996,加班加点是不是符合我们的生产力水平的呢?
其实很简单,就是如果加班加点,996是一个普遍现象,大多数都加班加点,那就是与社会生产能力相匹配的;而如果是少数,那加班加点就是违反生产力水平的,早晚得被推翻。
这就是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法。
当然了,生产关系的演化,也就是说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八小时不会什么也不用干,自然就会到来,这也是需要斗争和争取的,甚至有时候需要流血革命的。
工人的八小时工作权益也是这样得到的。
但是,如果生产力发展不到相应的水平,人们不会想着去争取这个权益,就像农奴不会想着封建主给他们放假,给他们养老金一样;八十年代珠三角的农民工也不会想着要双休每周八小时一样。
因为那时候能在工厂里有一份每天工作十二小时,全年无休的工作,已经远远强过一辈子在农村种地了。
当社会发展到一定的程度,人们自然会有更高的权益要求,就会发生斗争和革命。如果人们普遍要求的权益,超过了社会发展的程度,也就是社会生产力无法提供相应的物质,满足大家的需求,那就算革命之后,一切还是会多多少少回到过去那个样子。
就好比现在的希腊,国家不行了,生产力水平不行了,原来舒舒服服的每天五六小时工作,一周五天,变成了现在的每周工作六天。
也好比七十年前,我们大步迈进公社,集体劳动,家家户户都去吃公社食堂,喊出“放开肚皮使劲吃管饱”的口号,没两年就难以维系。
也好比太平天国起义时拿“人人平等”“均分土地”当口号,建都南京后,上层骄奢淫逸比清王朝更胜一筹,太平天国的老百姓一样过得惨兮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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