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老人将孙女告上法庭,要其每月支付 1.5 万元生活费,该如何通过法律途径妥善解决家庭赡养纠纷?

发布时间:
2024-09-18 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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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原文,只想说,立遗嘱的这位逝者是有大智慧啊。

对自己的父亲,自己的女儿都有充分的认识。

乃至自己的兄弟姐妹,都考虑到了。

可以让自己离世后,自己父亲依旧有着落,也防止自己女儿遗弃自己父亲的可能,同时断绝了兄弟姐妹窥探自己女儿财产的念想。

无论关系再恶劣,哪怕对峙于法庭,这份遗嘱都能让双方回归理性,回到谈判桌来。

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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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有人看不懂,我再解析下。

这个事件中的每一方的最终诉求都不一样。

首先,逝者本人诉求是希望自己离世后,父母能有着落,有人照顾,同时,财产能传承下去,不能被兄弟姐妹夺舍。

逝者父亲的诉求很简单了,就是安度晚年,毕竟都90+了,这年纪还图什么财产? 带不走的。

逝者女儿的诉求就更简单了,就是要钱,希望把自己父亲留下的钱财一分不少的攥手里。

至于逝者的兄弟姐妹,只要写明把所有遗产都给女儿继承就好,断了他们可能获得自己遗产的念想就可以了。

这里面最难的是如何保证女儿拿到了全部财产后不遗弃自己的父亲。

这就是这份遗嘱的高明之处了,是附义务的遗嘱,女儿想要获得全部遗产,就必须赡养其爷爷,如果不赡养也可以放弃继承,上海一套房子直接分给其爷爷。

对于一个只有25岁的女孩来说,这一套房子,相当于直接分走几百万的财产。

爷爷90岁对钱没什么渴望,但25岁的她也对钱没渴望吗,所以哪怕她再不情愿,也会赡养她爷爷到百年之后。

1.5万一个月的生活费看似很多,实则对于一个90+的老人来说,支付不了几年。

甚至逝者立遗嘱的时候还考虑到了女儿只是口头赡养,实则虐待的可能性,老人可以随时拿着这份遗嘱去找其他孩子,其他孩子只要看到这份遗嘱,无论怎样都不会弃养。

因为只要逝者女儿弃养,那他们就有机会获得他的财产,这可是是几百万的房产。

这也就是这新闻发生的故事了。

所以这个故事,基本就是逝者女儿为了得到其父亲财产,不得不赡养其爷爷,但是这是不情不愿的,所以实际共同生活下来,爷爷感受到了遗弃/虐待/不被照顾,然后爷爷联系他的其他孩子,并且告诉他们遗嘱内容,以此为饵,让他们接他回去赡养,逝者女儿看到其爷爷被他其他孩子接走了,立即就停了每个月生活费的供给,没想到逝者的兄弟姐妹们立刻拿着他的遗嘱去起诉了,这遗嘱可是明文写着必须赡养老人才能获取全部财产的,所以诉讼必败,只能调解,这就把事件的所有人拉回来谈判桌来。所以这份遗嘱实在是高。

而且逝者女儿其实算是运气比较好的了,如果在这过程中,逝者父亲离世了,而她又没有支付每月1.5万的生活费。法律上基本可视为违约,因为逝者父亲已经离世,也不可能存在调解后补齐费用的可能性,所以肯定要吐出这一套房子来。

其实大多数家庭不会立这样的遗嘱,而是直接把自己的财产直接转给自己的孩子,然后默认自己的孩子会在自己因病去世后照顾自己的父母。

只能说,逝者对他女儿,以及他女儿可能做的事情,是有充分认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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