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叶县强拆大学生创业果园称「确保重点项目落地」,官方回应「全面调查」,具体情况如何,透露出哪些问题?
没经历过毒打。
这是官媒主动爆料的。
是不是不太了解中国的政体。
在国内的拆迁项目,基本上都是政府主导的。
因为国内的土地,除了农民的集体土地外,和一些情况单独讨论的极其特殊的土地外,其他所有的土地法律上的所有权都是国家的。
这也是为什么,挖到的文物,大河山川里面的宝贝,在从法律角度上都是属于国家的,要上交给国家的根本源头。
所以,多年来的段子式的,上交给国家,真不是段子,是法律上的义务。
在国内,相关实务上对于法律最大的解释和实施权利的不是法院。
是直管的政法委书记。
当然,只是说政法书记的专业性要求稍微强一点。
只要是比政法委书记更加有实权的所有领导对于法律事实和解释的权利都更大。
比如,县委大院里面的艾先枝,在对于政府员工疑似对妻子施暴时,走的不是交给警察和法院进行独立审判和独立判断的司法道路。
而是,用自己的语言和知识分析解释相关的情况,并且自己下定论的方式来决定和处罚相关员工。
颇有些另类法律的意思。
不是说艾先枝处理方式就不符合情理。而是他们根本就没有想着公安的实务处理和法院的司法审判有一定的独立性。当然,从分管的任务上来说,本来就有分管的权利。不要求绝对的独立。
当然,法律也会具体实行。只是这类领导的意见往往占据大部分分量。
即使是违法的,法院也能解释成半违法或者不违法。然后相关当事人要走漫长的维权道路才能获取相应的保护权益。
所以,主管领导带队的保证项目落地的强拆。
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一直存在的。
只是因为某种原因,被官媒自己爆料了出来罢了。
在人民的名义里面,李达康曾经就有借助局势,强拆大风厂的念头,只是被别人强行打消了罢了,差一点就实施了。
很多人只是想着拆迁的金钱补偿。其实忘记了土地本身就有的极强的政治性质。
扩大一点说,可以说是地域性质的集合。
比如我们说的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河南人的土地养育了河南人,安徽人的土地养育了安徽人。
从以前乡土社会的中国来说,丢了一方土地的人,就不能称之为当地人。外乡人的流离失所的意义更多。
再扩大到国家的例子可以类比美国。
美国土地可以认为是,一种美国法律认可上的对于当地印第安居民土地的一种另类的拆迁和现在的看似天价的补偿,其实从政治意义上来看,是极大的亏损。
是打碎了一批人的政治意义上的骨血。特别是乡土人的骨血。
只是,过去认可了这种拆迁的政治意义上的损失,所以用超额的金钱给予补偿,又因为处于经济上升期,往往以当时看似亏损的态度来看,实际上物有所值。
但现今已经是经济意义的商业社会,搬迁和流浪式进入城市生活,已是常态。
所以,强拆反倒是成为了很多商业意识形态主流的支持。
强拆掉乡村创业的果园。
是打碎了乡土人,和回归乡村人的政治意义的骨血。
在真实意义的农民看来,土地不可丢,是种粮食安身立命之本,不管赚不赚钱,都得种。
当然,真是意义的农村户口,在集体所有制里面拥有土地的农民。往往不会去强拆,而是让人欺之以方的局面去骗取他们的同意。
再谈到现今的局面来说。
土地承包者,并不是政治意义上完美的乡土人。看似,也不是因为政府不承认企业乡村土地的特殊性。而是对于更特殊项目进行了取舍讨论,和对于赔偿金额的异议。
但,强拆的违法性是显而易见的。
虽然是政府主导的。
但不应该是公安机构亲自下场的。民事意义上的拆切补偿,哪有公安机关下场,把人拉到派出所关上一天的。
带队的主管领导肯定要吃明面上的瓜落。
现在的主要争夺舆论方向是,拆迁在现实意义上的重大的意义是不是要大于果园的意义。
毕竟,拆都拆了。还能如何。
就好比,印第安的土地已经是美国人土地几百年了,又能如何。
在现实局面意义上争夺更具利益的高地才是务实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