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律师在现在的群众眼里很少以正面形象出现?

发布时间:
2024-10-03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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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和事务所主任聊天,聊到他们年轻时代的律师行业,主任从口袋里抽出一根中华,点燃后吸了一口,有些感慨地说:

“我们那个时代的律师,是国家法律工作者,可以配枪的。”

律师大概是改革开放大潮之下,执行市场导向最彻底的职业之一。律师自从取消了编制,就再也享受不到由此所带来的社会地位、福利待遇以及形象保护,同公检法机关既有合作,有时也充满了对抗性,而且这种对抗是单纯依靠法律作为护盾,背后缺乏权力支持。所以,影视剧在构思律师形象的时候,往往敢于天马行空地展开想象,把自私、市侩、冷酷、钻营的形象套在律师角色上。而公检法的人员(除了选定的反派人物外),基本不可以有太明显的行为缺陷。

十几年前的一本刑侦题材小说《心理罪》,其中一个故事影射了“彭宇案”,就是那个小伙送摔倒老太太上医院,反被老太太指责是撞人者的公案。这件事情的事实真相已经无法还原,但是当年在舆论上可是掀起了轩然大波,很多人在没有读过判决书推理过程的前提下,仅仅根据舆论的只言片语就认定存在不公。《心理罪》的小说作者应该也是受此启发,在故事中设定了一个自诩为执法者的凶手,通过直播除掉舆论认定的“社会败类”的行为,还给社会公道。小说里那个认定小伙撞倒老太太的法官,后来就是被他炸死的。

请注意,小说里被除掉的角色,是一名法官。

2017年左右,这部小说改编了一部电影,名叫《心理罪之城市之光》,也演到了这个故事情节,但是,我要说但是,电影里被除掉的角色,是帮老太太打官司的律师。

所以回到问题,为何律师的形象总是一言难尽?

因为罪案剧中那些让人一言难尽的角色,只有放到律师的身上,才能过审。

律师的身后,只有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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