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是虎父无犬子吗??

发布时间:
2024-10-12 0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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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

冯玉祥次子冯洪志一直生活在美国,82年回国曾希望小平同志给点照顾,结果被婉拒;为了表决心,他82年10月给蒋经国写了一封公开信,信里表示:“当今国际风云变幻莫测,千秋功罪,系于兄一念之间。”并提出希望国共两党能“渡尽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

1987年大概是觉得这边没什么好处了,转头就又给“姐夫”蒋经国写信,表示“但有所命,愿效驱驰”。(冯洪志的大姐在苏联曾经和蒋经国领证,只是很短时间就离婚了。俄罗斯联邦安全局中央档案室里有蒋经国在苏联时期的档案。)

然后1995年78岁的冯洪志在重庆娶了一位44岁重庆漂亮阿姨,也不知道冯洪志在美国的原配是去世了、离异了还是没离婚。

然后十年,没给自己这位太太办到美国去,每个月给300美元生活费,每年到重庆生活3个月,连房都没有买,每次去重庆都是住酒店。

2006年生病了,89岁的冯洪志回重庆养病,这位重庆太太任劳任怨的伺候,病好了,飞回美国就要和这位太太离婚。

官司从2007年一直打到2010年,最后竟然是女方“净身出户”。(冯洪志在美国就是蓝领退休工人,每个月退休金也就2000美元,最值钱的就是一个“名人签名纪念册”。里面有大量国共两党名人的签名。)

真是虎父无犬子。

ps:冯洪志为什么去重庆,因为他同母亲大哥冯洪国就定居在重庆,冯洪国家人都在重庆。


摘录:冯玉祥次子冯洪志:79岁回国娶44岁重庆美女


事情还要从1994年冯洪志到重庆探亲说起。


冯玉祥的长子冯洪国1973年在重庆病逝,冯洪国的子女也就留在重庆工作;而且冯洪国与冯洪志都是刘德贞所出,所以两人从感情上说也更亲近。


所以,定居在美国的冯洪志经常去重庆探望自己的侄子,也顺便旅游散心。


一个偶然的机会,当时已经77岁的冯洪志认识了中年离异的43岁重庆女性玉芬(化名),当时玉芬正好到冯洪志侄子工作的重庆环球轮船旅游实业公司找朋友。


根据后来媒体对“跨国离婚案”的报道看,当时冯洪志先生应该是单身,具体不清楚是离异还是第一任太太去世,总而言之,1994年的时候冯洪志先生应该是单身。当然,也不排除他还是已婚状态的可能。


总而言之,行事作风颇为美式的冯洪志对玉芬一下子就有了好感,于是就向自己侄子打听玉芬女士的情况,并且表示希望玉芬女士能做他在重庆旅游期间的向导。


冯洪志的侄子托人把自己叔叔的请求转告了玉芬,由于是冯玉祥将军的儿子,玉芬当即同意做导游。


接下来的几天,玉英带着冯洪志逛遍了重庆的各处景点,冯洪志不仅外表看起来不像是七旬老人,而且精力充沛,思维敏捷。


而在此期间,冯洪志还和玉芬聊了一些个人生活问题,冯洪志得知1994年的时候玉芬43岁,离异很多年,孩子归前夫抚养。


冯洪志准备离开重庆回美国去的时候,玉芬作为向导陪他到了机场。


深受美国文化影响,作风海派的冯洪志鼓起勇气对玉芬表白,希望玉芬能接受他的追求。


虽然玉芬隐隐约约感觉到冯洪志先生对自己有一些好感,但是她没有想到冯洪志会这么直接,一时之间,玉芬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只能表示自己还没有思想准备,希望冯洪志能给她一些时间考虑。


冯洪志回到美国后更是加快了对玉芬的追求,经常给玉芬打越洋电话,讲他的身世、传奇的经历以及他在美国的生活,并且多次表示自己已经彻底爱上了她。


一个月后,已经按耐不住的冯洪志再次回到重庆,看到来接机的玉芬,他开心极了,在他看来,这代表着是玉芬已经接受自己了。


第二天,冯洪志就抱着一大束玫瑰,来到玉英的住处,单腿半跪向她求婚。


玉芬不是对冯洪志没有感觉,只是一来担心自己和冯洪志年纪差距过大,二来,她觉得自己已经40多岁,再去美国生活会不会适应不了。


所以,玉芬虽然接受了冯洪志的玫瑰,但是对于要不要嫁给他,她还在犹豫。玉芬的家人倒不反对两人交往,虽然年龄差距比较大,可毕竟是冯玉祥将军的儿子嘛,只是认为婚姻应该慎重,两人再多相处一段时间再说。


1995年初,玉芬母亲的风湿病发作。冯洪志专门从美国赶回来张罗玉芬母亲住院的事宜,天天 往医院跑,玉芬一家人被冯洪志的良苦用心深深感动了。玉芬终于答应了冯洪志的求婚。两人相识 8个月后,冯洪志和玉芬在重庆举行了一个简单而庄重的婚礼。


结婚后,冯洪志再也没有提带玉芬回美国的事情,冯洪志每年会飞到重庆和自己第二任太太玉芬“鹊桥会”,每次相处三个月左右,两人也没有买房,冯洪志在重庆一直是住酒店的。冯洪志喜欢打麻将,玉芬虽然不会打,也学着打,有时候还邀请朋友来酒店和冯洪志一块打麻将。


冯洪志承诺每个月给玉芬300美元家用,并且承诺会尽快给玉芬办理赴美手续。


就这样,冯洪志和玉芬就这么生活了十年。


2006年,89岁的冯洪志飞回重庆养病,玉芬起早贪黑,为冯洪志买补品、炖汤,帮他整理衣物、清洁卫生,陪他看病、治疗,对他照顾得无微不至。


冯洪志为此深受感动,便写给玉英一份承诺书,承诺将自己手里一份价值150万美元的名人签名小册给玉英 20%的份额,并开出了一系列为玉芬养老、保险的保单。在玉芬的精心照顾下,2006年9月,冯洪志终于养好了病,恢复了健康,之后他再次回了美国。


然而这一次分别,玉芬再也没有见到自己丈夫冯洪志。


两人分别半年后,也就是2007年3月,冯洪志在电话里通知玉芬,要和她离婚,原因是性格不合。


愤怒的玉芬当然是拒绝了冯洪志的离婚要求,冯洪志干脆就不给玉芬打电话了,玉芬给冯洪志打电话,他也不接。接着,冯洪志停止给玉芬生活费,甚至回国来也不与玉芬见面。


2007年11月,冯洪志通过国内的吕氏向重庆市渝中区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玉芬最初是不同意的,法院也觉得夫妻双方年纪也挺大的,离婚未必合适,所以还给了半年冷静期;没想到2008年5月,冷静期一过,冯洪志就再次提起了离婚诉讼。


理由是双方分居两国,性格、观念不合。


玉芬当然非常伤心,她一定要冯洪志出庭才会同意离婚,但是根据相关法律,涉外婚姻的当事人可以不亲自出庭。


玉芬无奈只能同意离婚。


但是在离婚诉讼中,玉芬认为“离婚可以,但要把双方的感情纠葛说清楚,还要把账算清楚”, 提出了4点上诉请求:


第一,冯洪志手里有本价值150万美元的名人签名册,曾答应给她 20%的份额,希望兑现;


第二,冯洪志答应给她一份1万美元的保险金,希望兑现;


第三,从 2007年4月起,冯洪志还说要给她每月300美元的“分居费”,希望兑现;


第四,要求对方赔偿10万元精神损失费。


而冯洪志的代理律师称,双方在婚姻期间,没有任何共同财产,冯洪志并非“亿万富翁”,在美国一个月只有两三千美元退休金。 冯洪志的名人字画是他的婚前财产。


2010年11月,二审判决双方离婚,驳回女方的索赔,给此案画上了一个句号。


此时,冯洪志已经93岁,而他第二任妻子玉芬女士也已经59岁了。


参考资料:


《还是冯玉祥将军的性格──访冯玉祥之子冯洪志先生》,魏志军,1992;


《冯玉祥次子的跨国离婚案》,周洋,《新天地》2011.2;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