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宝强被曝慈善人设翻车,《八角笼中》小演员控诉其作秀「承诺资助至大学毕业,但未兑现」,到底是怎么回事?
马虎方面的控诉,
说王宝强不给大学学费也好,拍戏吃白水煮肉也好,拍完戏断了联系也好,
其实都只是一个摆在明面上的借口,
真正核心诉求:就是嫌王宝强给的片酬与分红太少。
《八角笼中》这部戏,除了王宝强这个大男主,王迅和肖央两个配角,戏份更多的男二号男三号,就是“马虎”和“苏木”这两个学员。
而饰演成年角色的陈永胜和史彭元,戏份又明显不如饰演少年角色的马虎与周德柏文。
因此,如果不看演员番位,只看出场戏份,马虎与周德柏文这两个小孩的戏份,是仅次于王宝强的,这是一个事实。
《八角笼中》票房22.07亿,片方分红是8.29亿,影片的投资成本约1亿,宣发成本约0.5亿,出品方净赚了6.8亿。
而影片的四家出品方,除了猫眼,其余三家,无锡宝唐影业、图木舒克向日葵影业、北京乐开花影业三家,都是王宝强的公司。
王宝强同时是这部电影的导演/编剧/主演/制片人/出品人,这些酬劳加在一起,他个人最低分红也不会少于4.5~5亿。
别看同一个档期,陈思诚的《消失的他》33亿票房,乌尔善的《封神第一部》26亿票房,都比《八角笼中》更多,
但去掉巨额投资成本+宣发成本后,去掉给各家联合出品方的分红,
陈思诚与乌尔善这两位导演个人所得的实际收益,加起来也远远比不上【吃独食】的王宝强。
而马虎这些小演员,拍这部电影获得的酬劳是多少呢?按他单方面的说法,是一个人15万?还是四个小孩加起来15万?
所以,从马虎的角度,一旦进入了纸醉金迷的演艺圈,了解了娱乐明星日进斗金,“日薪208万”的畸高片酬后,当然就一定会产生巨大的心里不平衡:
「拍一部电影,22亿票房,导演你一个人赚了五六个亿,我这个(并列)男二号,摸爬滚打一身泥水,天天白水煮肉,才分15万,这合理么?」
而从王宝强方面的角度,这几个中间人找来的山里小孩,此前一天表演都没学过,要从零开始手把手教他们学演戏,又已经发给他们远高于横店群演的片酬:
拍了四个月120天戏,15万片酬,意味着日薪1250元,月薪3.75万元,都远高于普通中产的薪水了,凭什么还不知足?——真以为凭你们自己的本事,能赚到这个钱?
因此,这种矛盾的核心,根本就不是马虎读不读书、考不考大学的问题,
就算是王宝强舍得分给他100万、200万,出钱包送他去读大学,他也就感激一时,
等时间长了,只要这个马虎不能在演艺圈走红,跻身“日薪208万”明星群体的一员,他和他的家长,还是照旧心理不可能平衡。
原本王宝强拍完戏后,是有意把这几个小孩,都签为自己公司的旗下艺人的,当然一开始几年艺人收入的大头,都肯定要上缴公司,
这也是从张艺谋到周星驰,一个导演发掘“素人”给自己拍戏后,进一步带新人混圈子,同时也给自己赚钱,合则两利的通常做法。
然而当时这几个小孩的监护人,多半是嫌王宝强公司开的条件,抽成太高就放弃了,只想着跟着孙某这个中间人,去多拍戏赚快钱,
然而没有了王宝强公司的人脉资源,单凭他们几个单打独斗,能混出什么名堂?
真以为《八角笼中》的22亿票房,广大观众居然不是冲着王宝强去看的?而是为了看那几个镜头中灰头土脸、分不出面孔的小孩子?
20多年前,王宝强拍第一部主演电影《盲井》,当时拿了多少片酬?2000元。那可是入围了柏林电影节影帝、拿下了台湾金马奖,惊艳了整个影视圈的表演。而且,那之前的王宝强,已经在各种影视剧组,风餐露宿、摸爬滚打了好几年的龙套生涯了。
2012年,徐峥《泰囧》3000万成本,大爆12亿票房,个人净赚1亿多,只给了王宝强200万片酬,因为没签分红合同,就当真一分不给,王宝强当时也认了。
2015年,徐峥拍续集《港囧》,王宝强提出要分红,徐峥拒绝就换了包贝尔,口喷崩盘引得全网嘲骂,
王宝强转身就和陈思诚去拍了新IP《唐人街探案》系列,春节档马上就要上第四部了,每部的个人分红都是1亿以上。
还有2019年的《流浪地球1》,男主角屈楚萧片酬10万,女主角赵今麦片酬5万,扛着几十斤重的宇航服拍了4个月戏,加起来也就是马虎拍一部《八角笼中》的酬劳。
他们可并没有因为影片票房大爆46亿,觉得自己承担最多戏份,却没拿到巨额分红,4年后的续集《流浪地球2》又没了戏份,就和郭帆闹翻脸,
而是在影视圈稳扎稳打,把良好的观众缘尽可能转化,又交出了《开端》《闪星》这样的口碑新作,如今都已经是稳定的二线明星了。
反观这位马虎小朋友,原本22亿票房的《八角笼中》,可以作为他演艺生涯一份极亮眼的履历开端,可是从拒绝和王宝强公司签约开始,到在娱乐圈处处碰壁,举步维艰,
到如今彻底撕破脸,给王宝强罗列种种“罪状”,可谓是【一步错,步步错】,
一个人对从泥地里发掘了他的“伯乐”,都是如此背信弃义的态度,又还有几个大佬还敢再力捧他?
白门楼上,刘备怎么劝曹操的?「公不见丁建阳、董卓之事乎?」
为人处世,切勿太急功近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