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原著里头的房东太太为什么会像个仆人一样伺候她的租客?

发布时间:
2024-10-19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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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说,按照书里的描述,贝克街那时候的平均房租为每人3到4个英镑一周。

而福大爷,因为他恶劣的作息时间,时不时搞一些有剧烈怪味的化学实验,加上难听的提琴演奏爱好。。。

在书里一开始时候他已经很难租到房子了。所以这次找到一个能忍受他的大宝贝华生大夫,福大爷出了3倍的房租。也就是最多这两个单身汉房客一周会爆12到16枚金镑。

不过华生也说了,他找人合租是因为出不起那么多钱,所以呢,比较有可能是福大爷出了9镑,华生1镑这样(先存疑)。然后华生负责忍受福尔摩斯的骚扰。

然后,当时英镑的购买力,折合现在人民币1千到1千2这样,因为别的答主也论证过这里就不多说了。

所以呢,根据当时的一些书里的描述,包括莫泊桑讲的法国同时期的故事,当时在英法两国首都,如果在政府部门有份正规差事,能拿到年薪100英镑左右。

这份薪水按照书里边的描写,基本上是一个单身汉可以过得要多滋润有多滋润了,要是养一家四口也是能维持一份中产生活。(无论是币值还是购买力,都正好等于前些年江湖上传说的“月入2万RMB”。)

[注脚:1872年每两大清库平银折79.5便士,也就是整好三两银子合一英镑。华生参加的如果是第二次英国-阿富汗战争则为1878-1880年。每英镑折合黄金7.32克。]

好了,那么说回房东太太对福的态度,其实这里边完全可以参考《血字研究》,里边也是有一家房东,但是她家是经营短租房(初版Airbnb ^^),为了每人每天1英镑的房租,房东太太都可以命令自己女儿去忍受租客的公然的咸猪手。

(每天1镑,一年365,合目前人民币43万8千。。。)

所以这样就可以理解福大爷的房东哈德森太太一家对他的态度了,因为福和华这个租客组合,每年最少会交52周乘10镑乘1200等于现在62万4千人民币的房租。或者合当时大清朝的520*3=1560两白银。

(而他们这真的就是一间很逼仄有点旧的普通两室一厅而已。)

所以懂了吧,为了留住福和华这个爆金租客组合,哈德森太太可不止是自己做饭打扫,还让哈德森先生当这对租客的专职门房。


天照应哈太太没闺女,不然还不一定会出什么事呢。。。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