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一中介称「今年已卖出 20 多个孩子」,官方回应「该中介已传唤到案」,涉案人员将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发布时间:
2024-10-19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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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是犯罪,在中介口中却成了“善举”,究竟是我们对拐卖儿童犯罪的容忍程度过高导致有些人已经产生了是非不分的错觉还是这些犯罪分子有所依仗有恃无恐不将刑法放在眼里?

是什么给了这个中介底气,在全民打拐的高压态势下仍旧敢于并且做到今年已卖出20多个孩子?

多年来一直有声音呼吁“买卖同罪”,道理很简单,有需求才会有买卖,有买的才会有卖的。

孙海洋用了14年时间才找到被拐卖的孙卓,最终人贩子却只判了5年,这让孙海洋感到崩溃,也让那些正在寻亲的父母心寒。然而,法律就是这样规定的。余华英拐卖17名儿童,让多少家庭家破人亡,死有余辜,却仍然利用法律的规则在苟延残喘,距离被执行死刑的时间尚未可知。

一个人的起点和终点都是在医院,在医院出生,在医院死亡,中间还时不时地要去医院看病。我们有没有能力和条件规范管理医院,至少不让医院的成为拐卖儿童的帮凶,以现在的技术来看完全可以。

拐卖儿童犯罪,应当以预防为主,打击为辅。即使把人贩子判了死刑,也难以挽回许多悲剧。预防就要加强制度建设,让犯罪分子根本没有可乘之机或者无路可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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