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档案被原单位遗失无法调入到新单位怎么处理?

发布时间:
2024-10-21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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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你入党的单位是否是这家原单位,或者是之前的老单位,入党材料有以下几样材料室最重要的,理论上应该归入人事档案的,分别是《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入党志愿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材料》《预备党员考察材料》《政审材料》

有几个事情是推荐你去做的:首先,你要让原单位看看你的人事档案里是否有相关的材料,这个环节是初步确定你入党阶段的时间节点,如果确实没有收入人事档案中,党员档案全套遗失,那么进入下一步,补材料。

流程基本如下:

一、调查核实,确认其党员身份

党支部要通过派人前往其入党地调查或函调等形式,核实其党员身份的真实性。主要是防止极个别心术不正的人,利用工作安排、工作调动、毕业分配、复员转业之机,买通有关人员,并不是党员,却开出“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骗取党员身份。

二、严肃认真,收集证明材料(一式两份)

为了使补办的《入党志愿书》足以证明其党员身份,既对党员个人负责,也对党组织和历史负责,因此,必须收集如下主要证明材料:

1.本人有关入党情况说明。请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同志写清何时何地入党,入党介绍人是谁,党支部书记是谁等情况。

2.入党介绍人的证明材料。要写清何时何地介绍其入党等细节。(如两位入党介绍人都去世或无法查找,则应有两名以上熟悉当时情况的党员的证明材料)。

3.其入党所在党支部负责人的证明材料(证明人原则上要党支部书记,如无法找到,可找其他党支部委员)。要写清当时接收其入党的情况。

4.党支部讨论接收该同志为预备党员、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决议复印件或摘抄件。

5.基层党委讨论接收该同志为预备党员、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党委决议复印件或摘抄件。上述除本人的情况说明之外的4项证明材料,都必须加盖公章。同时,个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要写明提供材料人当时的身份;复印件或摘抄件则要写清材料出处、摘抄人或复印人,以示负责。

三、按照程序,做好补办手续

提供上列4项证明材料到市委组织部领取《入党志愿书》,由党员现在所在的党支部负责为其补办《入党志愿书》。

程序如下:

1.在《入党志愿书》封面上写明:“因《入党志愿书》丢失,×年×月×日补办”,并加盖党支部或单位公章。

2.让补办人如实填写好《入党志愿书》第1页至第7页。填表时应注意,“本人经历”“奖励或处分”“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等栏目应反映入党当时的状况,入党后发生的情况不应填写。但第7页末尾的日期应填入党时的日期,再填上补办的日期,并写上“补填”字样。

3.将上列5项证明材料装贴在第8页上。

4.召开支部大会,作出同意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决议。支委会要负责地详细地向全体党员报告调查核实情况、支委会审查证明材料情况,在此基础上,形成支部决议,并将“决议”写入《入党志愿书》第9页中。“决议”的标题应写明“同意同志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决议”。“决议”中要写明党龄从何年何月何日算起。支部书记应签名。

5.党委会作出同意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决议,并写入《入党志愿书》第10页“党委审批意见”栏中(标题同第9页支部决议栏),由党委书记签名,并加盖公章。

6.将补办的《入党志愿书》归入党员个人档案。

在有入党志愿书的基础上,其他材料开具相应证明即可。

但是作为做组织工作的人员,我不由提问题主,为什么6年没有交党费现在提出这个问题呢?作为一名党员,交纳党费是一名党员的应尽义务,如果在原组织通知过的情况下一直没有缴纳党费,久而久之就会出现自行脱党除名的问题,所以这个问题应该尽早和原单位党组织联系,寻找解决办法。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