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遭侵犯落水被阻挡上岸至溺亡,被告一审被判死缓,检方抗诉并建议死刑,如何看待此事?争议点有哪些?
啥叫阻挡啊????
不看具体内容,我还以为是男的挡在岸边不让女的上来呢?!
结果看内容才知道,原来是用树干反复敲打,让女孩溺水身亡。拿着棍子往水里戳,那叫阻挡???
这叫故意杀人!!!
这跟那个被高温面汤呛死的家暴案有啥区别?把头按进高温汤锅里,呛进呼吸道致死,这叫喝汤呛死?
这踏马叫虐杀。
还阻挡,阻挡个屁。这就是杀人!就是杀人!杀人!
群众不需要懂法。
也不需要给杀人犯叠buff,又是喝酒了,又是这啊那的。杀人偿命,有啥需要说的吗?
你说误杀,不是故意的,那你强奸途中导致别人死亡,强奸也不是故意的,强奸是因为喝了酒,所以杀人也不是故意的。在这里给我套娃是吧?!
喝酒骑车,多次试图侵犯人家小女孩,在女生落水后残忍虐杀!
这不判死刑立即执行,判什么?
哪里冤枉他了?
如果这件事,发生在你女儿身上呢?
如果这件事,发生在你妹妹身上呢?
希望媒体人,新闻人,用词要严谨。别再说啥呛死,阻挡上岸,这种和稀泥的词了。
如果这世界上,好人无缘无故被害,虐杀不用偿命,那就是鼓励犯罪。
死刑不一定能减少犯罪,但是死刑至少消灭了一个人渣。至少让受害者家庭感觉到了正义。至少让普罗大众看到了因果报应。
我突然想起那个为母报仇,当兵回来,亲手刀了仇人全家的男孩。
如果法律做不到,那大家只能自己动手了。有时候真不知道法律是保护普通人还是保护杀人犯。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每次看到这种都气得要死!这种人渣,死一百次都难解心头之气。
快给他biubiu了。踏马哒。
我发现好多人说,没证据说受害人是被树枝打死的。身上有淤青啥的,可以说是救人时候不小心弄的。可以随时翻供啊。
还说要是有经验的律师操作下马上就可以翻供。
由此可见,大家不但不懂法,还毫无逻辑。
我请问下,从古至今落水的那么多,有没有任何一个案例,拿竹竿绳索救人,结果是人没救上来,淹死了还弄的浑身淤青的??
二,律师让被告这么说,有没有可能这不属于翻供,这属于串供?自首指的是,坦白从严,抗拒从宽,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情节。翻供,那后面如果有证据证明你撒谎,那可就得重判了。
法律讲的是证据!!刑事案件更是如此。你们站在罪犯的角度觉得自己是高智商,怎么法官和反方律师都没脑子是吗???
协商编造虚假陈述,干扰司法公正。串供可能涉及伪证罪或妨害作证罪!!
律师要是像你们说的那样干,随意让被告捏造事实,特么律师马上自己就得进去了。你以为法庭是你家饭桌吵架嘛!!
你们怎么会认为律师的作用是教被告撒谎的啊?!
你们要不要多看看庭审现场视频,然后看看那些律师把自己送进去的案例,还有审判长被双开的案例。
去刷刷罗翔的段子吧。让你知道把法官送进去,真的不是开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