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蒋胜男建议删除离婚冷静期条款,如何看待?

发布时间:
2025-03-03 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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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蒋胜男已经委婉地用数据展示了:

离婚冷静期条款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 (1)2022年离婚率千分之2.04,2023年是千分之2.6,是上升的。倒是协议离婚占比从2020年的86.1%降至2023年的71.94%,但同时诉讼离婚占比从13.9%升至28.06%,说明离婚冷静期更多的只是改变了离婚方式的占比,未真正降低离婚率
  • (2)当前结婚率和生育率持续走低,这表明离婚冷静期未能实现“黏合婚姻”的预期效果

我个人认为,“离婚冷静期”本质上是在站在“结婚是好事,离婚是坏事”的角度上考虑的。但是,很多情况下,离婚并不一定是坏事。它是一些人新的开始,也是一些人逃离家庭痛苦的路径。

都2025年了,大家思想都更开放成熟了,自我意识更重了,另一方面周围离婚的案例变多,也见怪不怪了。很多老一辈家长都已经可以坦然接受子女离婚这件事,那咱们的社会和法律体系,怎么就不能接受呢?

首先,两个人走到离婚这一步往往经过深思熟虑,已经足够冷静。

不知道我的朋友圈算不算个例,我身边很多同学、朋友,包括亲戚长辈都离婚了,有的甚至二婚都离婚了。从一开始的我们小圈子里的惊讶,到见怪不怪,再到现在大家听到消息都觉得很正常了。

就我身边这些案例来说,“离婚冷静期”的条款基本上就是徒增时间成本而已。因为我身边走到这一步的人,并非一时冲动,矛盾是长久以来累积的,离婚的决定也是深思熟虑的,就算孩子未成年,他们家庭内部也是开过会,得到孩子认可的。

所以基本上走到这一步,都已经冷静得不能再冷静了,那种一吵架就直接说离婚的见过不少,但是真的第二天去民政局的真的是少之又少。所以真的冲动离婚的案例本身就太少了,这样的条款确实有点鸡肋。

而且最关键的是,要是真的冲动离婚,复婚又没有限制,随时复婚就好了……

其次,30天的冷静期对家暴受害者是极大的危机。

听一个朋友说,离婚冷静期反而让她跟前夫深思熟虑的离婚决定,因为一两次小的“暖心行为”“嘘寒问暖”而冲动复合了。复合以后就是长时间的矛盾加后悔,早点离了反而没这么多事情。

普通家庭都如此,不难想象在家暴家庭,要是施暴者在长达30天的离婚冷静期处处示好挽回,让受害一方心软,将会是又一轮家庭悲剧的循环。

政协委员也展示了全国妇联的统计数据,数据显示2022年超60%家暴受害者在冷静期内遭遇暴力升级。更极端的,有人在冷静期第13天当街杀害妻子,暴露冷静期对弱势群体的潜在危害。

最后,结婚率下行的情况下,离婚冷静期等于额外的婚姻枷锁。

现在的结婚率是咋样大家都看在眼里。2020年到2024年结婚率为5.8‰、5.4‰、4.8‰、5.4‰、4.3‰。虽然2020年到2022年这三年的下降可以归咎于疫情。但在2023年,疫情后报复性反弹仍然只有5.4‰,而到了2024年,结婚率继续下降至4.3‰。更别说低得可怜的生育率了。

之前咱们亲历了经济下行,现在赚钱越来越难,生活越来越不容易,很多人都变成了恐婚一族。现在离婚成本又变高,在他们眼中,这就是“婚姻不自由”,所以更加不愿意结婚了。

提供选择权或者给冷静期设置一些合理条件,也许效果更好。

法律条文的制定和修改肯定是有滞后性的,所以对比之下,了解当下情况的咱们普通老百姓其实更知道自己需要什么。我觉得广大网友的建议确实非常靠谱:

  • (1)可以给冷静期设置一些条件限制,比如冷静期时间随年龄增长递减(防止年轻人冲动离婚)、有家暴记录的取消冷静期(保护家暴受害者)等等;
  • (2)可以给离婚双方一点选择权,比如双方在民政局经过办事员的劝说,还是冷静地一致选择不需要冷静期,就可以直接办理。

说真的,要让大家安心进入婚姻,安心过日子、生孩子,比增加离婚冷静期更好的办法多了去了,比如最简单的就是像委员说的,减少35岁职场歧视、落实8小时工作制、减少不给钱的996、全面放宽考公年龄限制、落实周末工作违法(欧洲很多国家都有相关法律保护)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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