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房子才是真正的好房子?
李总说,房地产最重要的是地段。
一开始这句话对我影响不大,直到我们后来接受了他们开发的一个商铺业主维权的案子,我(的客户)就【地段】问题被上了一课。
业主看重李的品牌买了这个房子,但是地产卖了一个破绽,和客户签了一个一年的包租合同,包租合同到期就不租了,而这个项目正好处在人流的相反方向,以至于业主完全没法正常经营。
从他这个另类的售后包租合同的长度看(通常都是10年,他只有1年),他们应该是预见到了地段的不确定性,所以给自己留了个选择题:如果人流向东从这边走,他们就继续经营,如果人流向西走,他们就甩给业主……灵活的地段:)
关于地段,还有个段子。
我认识一个房地产的专家,专门推销河北的房子,说河北的房子“地段”好。
我就持有不同观点。
河北房子是离北京挺近,但是前些年,我说前些年,河北的法治环境不太好,我感觉谁去那买谁会比较倒霉,要不然没办法解释为什么律所在河北案子好多。
同理,我们在西安、成都、郑州、长沙、武汉、内蒙、海南、东北这几个地方的案子都不少。
法治高地/洼地,本身也是“地段”的一部分,不知道谁反对……
我总结的法治洼地的几个标志分享给各位,当个段子听好了,毕竟是个人观点、一家之言,哪怕是我律所同事也有不同意见的。
法治洼地的标志:
1、五证不全,期房预售制度是房地产最基本的制度之一,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招拍挂拿地后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销售许可证)这五个证全部具备,方可卖房,全国绝大多数省份、城市,都能做到严格的五证齐全再买房子,但是有少数省份做不到,代价就是大量的商品房到今天还没有【房产证】
2、协议出让,和五证不全是双胞胎,我们国家已经取消了协议出让,一律走招拍挂拿地,依然是全国大多数省份、城市可以做到,只有少数城市依然有大量的“协议出让”或者说定向出让,搁过去就是开发商或者单位随便要一块地就进行开发了,补手续的时候因为指定的就是这家单位,所以只能卖给这家单位。
3、开发商直接参与拆迁,【征收决定】是2011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新版拆迁许可证,说是新版但是已经实际使用了十多年,大部分城市都能做到用征收决定进行拆迁,在这部条例中拆迁还有一个进步,就是让开发商退出拆迁舞台,由地方政府出面进行拆迁。全国大部分城市都可以做到政府拆迁,只有少数省份、城市依然由开发商出面进行拆迁,这种“违法拆迁”带来的隐患非常大,因为拆迁烂尾会导致底层人民生活陷入困难:失去了房子的同时又没有补偿和安置,甚至连周转房都没有,真正的无家可归。
4、五方验收作为法定交付条件,【竣工验收备案许可证】是住建部的统一规定,全国各省各市基本都能做到把竣工验收备案许可证作为商品房交付的法定条件,但是在个别城市,法院会认为【竣备】不是法定交付条件,而允许开发商在合同中以【五方验收】代替竣备,二者的区别有多大呢?前者的五方是开发商、施工、监理、设计、勘察,也就是说全是开发商的自己人,后者则是住建要盖章,也就是说一个是政府验收,一个是开发商自己验收,如果法院支持开发商自己验收,那就等于变相的鼓励所有的开发商都不去政府验收,规划、消防的合规自然也就无所谓了。
5、大气环保停工令视为不可抗力,众所周知【烂尾楼】是今年非常常见的情况,就是开发商资金链断裂导致工程进度缓慢,交付房屋的时间大大延期,在法律上这是一个典型的延期交付,是有违约金拿的。通常而言,即便是烂尾楼,在保交楼的过程中全国各省各市都能做到支持业主违约金——即便这些违约金最终难以执行,但是该怎么审就怎么审,该怎么判就怎么判,只有少数城市,会依据所谓“大气环保停工令”“疫情”来给开发商算不可抗力的天数,并且无限堆积,就是明明客观上并非因此停工,但是就是不算开发商违约。
整体而言,全国法院在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上,倾向于开发商是较多的,但是在所有的司法判决中可以形成一些平均线,就是当开发商做的太过分的时候,依然要承担败诉的后果,这条线虽然比法律上的线划得略为苛刻,但是至少做到全国统一,就是只要你多总结,总能找出规律。
所谓【法治洼地】,就是你可以总结出当地审理类似案件的思路、尺度和规律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而评价【法治洼地】的另外一个指标,就是烂尾楼的数量,基本上我上面说的所有特征,具备的越多,对应的城市的烂尾楼数量也越多,就是当地方法院在审理案件的时候,对开发商过于宽松,开发商不仅不会因为更好的“营商环境”回报当地,相反,他们会更彻底的躺平、烂尾,尤其是一些在全国各地到处开发的连锁品牌地产,如恒大、融创,也呈现了对不同法治环境的城市不能一视同仁,突出一个对谄媚的营商环境的恩将仇报,现代版的农夫与蛇。
在我们建设法治环境的过程中有一句标语:“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完善制度虽然不能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但是要真的用好房子打动消费者,首先要有完善的制度和司法环境作为保障,不能让用六个钱包贷款买房的人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