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博主国外被关小黑屋强迫接受间谍任务,入境后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说明情况不予追究责任,有何警示意义?
间谍罪是行为罪,只要你签字签那些参谍文件了,你就是间谍罪。你回来找国安,那按照“立功小子”们的思路,你小子也只是自首,不是说明情况。
间谍罪,按刑法一百一十条,参谍、接任务、指示轰炸目标等,你就是间谍罪。行为较轻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更重的与题不符,我们不提了。
就是人家在人家国家威胁你签了,你就正常来说是没救了,被发现三年以上、十年以下。那你正常来说在警务人员眼里,你就是“业绩”,就是你不干也得干,除非你真硬气,宁可蹲三年。你知道一旦你是业绩,你在警务人员眼里,你可就是奖金了,人家能咋办?
国安的这次,其实就是公布了办法是:让你处于无法被批捕的不予处罚状态,没有案底!更不用说坐牢什么的,没有!反而可能虽无嘉奖,但也一定口头表扬你。
间谍罪,你哪怕被迫,你签了、参加了甚至人家给你任务才让你回来的。那你正常来说你就是犯了间谍罪的间谍是吧?
没关系!国安部门,源头上帮你解决法律问题!国安部门公布这个案例,就是表态!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不需要!主动找国安部门说明情况!国安部门“不予处罚”!
而间谍等国安问题,是国安部门来抓,你回国立即主动说明——就算事后,公安有“立功小子”想拿你当业绩——间谍罪是国安的事!
公安还是去办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吧!得把你移交国安来侦查,不能直接送检,这种罪名是国安职能。但是国安已经宣布对你不予处罚了。没法送检,没法起诉,所以您老人家不但不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您连案底都没有!
国安就是不办你!公安想拿你充业绩,就卡死在那了。检察院想起诉你,哎,你已经被不予处罚了,起诉不了。反而细说起来,主动说明情况,你还是个好同志呢!
非要纠缠——“啊!咳!这位同志,在国外被威胁,回来立即到国安部门说明了情况。这样一位正直、爱国的同志,起诉?起你MB!”
这样给出国人员这样一种“金身”状态的保护,其实就是为未来可能出现的种种状况叠甲、预留善后方式。
———————2025.4.18原答案————————
李:同志!我被他们关在小黑屋里,逼着我加入他们,肯定签了一堆东西、录了一堆反动发言什么的。他们逼着我回来拍军事区什么的。他们让我拍XXX、XXXX、XXX,然后发到XXX或者交给XXX或者哪里。
国安:嗯,办了参谍手续并接受任务了,确实构成违法。但别怕啊,你这回来就及时来跟我们交代并且悔改,考虑到你这肯定在海外被他们威逼利诱了,回来没给他们拍军事情报什么的,就找我们说明情况了,放心!不追究你!在他们国家被他们逼着作了参谍手续,不追究了。没事啊!
国安领导:发新闻,把这事报出去。以后这帮出国的,被逼参谍的,让他们知道!劝他们及时来跟咱交代情况。参谍、接谍报任务,肯定是违法!但你在海外被逼着的,回来及时交代,老实说,咱不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