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与辉同行送给董宇辉,怎么评价俞敏洪这次的表现?
置顶更新,“预言家”罗永浩下场解读了。
罗的图来了,大家自行评判。
更新,俞7.26电话会议:
留下1.4亿是与辉同行这半年40亿成交额中,刨去一切开支(包括董的分成)余下的纯利润。
董在 新号与辉同行成立后,个人收益很好。
7600万。与辉同行(不含董)这个子公司(成立时仅60-70人,现约160多人)对俞来说只是个壳,所以估价较低(俞原话:一钱不值)。这部分由新东方集团和与辉同行通过合作关系来支付(具体合作未公开),东方真选在此环节不出一分钱。
因为期限不到,董放弃了原增持股票期权。
(某种意义上可看做董放弃股票期权及其它有关权利,获得现金即与辉同行自己的利润1.4亿+自己的与辉同行公司。这更偏向利益交换,而用一个“送”字,无形中把争议甩到了董身上)
俞承诺,不会参股与辉同行。二人关系是忘年交、未来合作)
原回答:
老俞看似花了钱,实则总体赚了。前CEO搞出重大商业事故,老俞力挽狂澜以感情留了核心董半年,董也算厚道,没被竞对挖走,给东方某选赢得了无比宝贵的喘息时间。否则东方某选去年12月背刺事件就凉透了。
老俞的表现:
第一,老俞保住了自己的名声。在补充发布的内容中,突出强调“赠与”性质(原话:安排支付),以回应早期罗永浩的质疑。其中包括价值0.76亿的股权,以及上半年与辉同行1.4亿净溢利的还赠。(按理说董出让手里持有的东方某选股权及收益,应该出现在0.76亿回购自己公司过程中,但各声明均未提到。有待考证的说法称0.7有可能出自1.4)
以下为老俞的重点段落:
大概在3月份左右,我和宇辉多次见面,一起不断探讨后续的发展方案,觉得我们所面临的外部和内部的复杂环境,不仅会使公司经营陷入困境,也对个人和公司的长远发展造成伤害。为了确保与辉同行有更好的发展舞台,避免业务冲突和舆论纠葛,我们俩经过反复磋商,最后决定到财年结束(5月31日)之后,我去请求董事会同意,把与辉同行的股份100%转让给宇辉本人。
第二段重点:
与辉同行就要独立了,为了向宇辉表示感谢,除了已经支付承诺的全部待遇,我已恳请董事会及薪酬委员会并取得同意,把与辉同行的全部净利润奖励给宇辉。同时,宇辉持有与辉同行所需的股权购买款,我也按符合上市公司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予以安排支付。为了确保与辉同行业务的正常运营,东方甄选经董事会同意将研发好的信息系统无偿交付与辉同行使用。
在评论区,俞分两次补充:
一补:
“宇辉持有与辉同行所需的股权购买款,我也按符合上市公司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予以安排支付。”这句话的意思是,宇辉购买公司的钱我安排了,公司是送给宇辉的。[合十][合十]
二补,对这段话(分家费)的解释:“与辉同行就要独立了,为了向宇辉表示感谢,除了已经支付承诺的全部待遇,我已恳请董事会及薪酬委员会并取得同意,把与辉同行的全部净利润奖励给宇辉。”
为解除广大网友的误解,特补充声明如下:与辉同行自成立以来,获取的全部收益包括全部利润,东方甄选分文未取,全部留给了宇辉和与辉同行,支持他们继续发展。
再次感谢宇辉为东方甄选的发展做出的卓越贡献。
第二,老俞充分吸取前车之鉴,谨慎行事,避免了第二次东方某选直播间大号的粉丝大流失。活跃粉丝的价值,远不是花一两个亿能买得来的。
第三,背刺事件中老俞在危机公关中留住了心灰意冷的董宇辉,是老俞几十年经验的体现,这虽是发生在去年的事,但在整个事件中是救命棋。
第四,东方优选与与辉同行是否仍保有一定的联系,而俞此保留了哪些间接权利,俞作为原实控人是否留了后路,比如是否签署了不公开的协议等,仍有待考证。
就目前来说,这次表现对俞个人而言,应该算得上是下的好棋,不是臭棋。
有些人觉得不对,其实这些网友是把去年之前的一起算了,那确实就另当别论了。如果不是决策层包括俞本人从认知到管理上的多重错判,压根就不会有前CEO搞出的小作文背刺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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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趣的是,把这些内容大致反推一下,董在2024年之前所赚到的薪酬包括股权,大概率不高,从成本产出看应算超高性价比劳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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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日上午,东方某选股价大跌20%+。公告:下午举行股东会议。
往后的路,要看东方某选自己的本事,以及老俞对各种承诺的履行能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