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一个朋友说的,有一个合同,谈了N轮,就剩一个条款,双方法务都认为对自己不利。 最终,双方老板参加最后的合议会,都认为这个条款对自己有利,果断一致同意,握手,签字,开香槟。 我这个朋友说,最终合同履行非常顺利,实际上就是双方老板求同存异,对一中两表的活学活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