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腾讯在南山区法院老是赢?

发布时间:
2024-08-16 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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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记得福州市见义勇为小伙赵宇吗?实际上是东北人,家在哈尔滨,刚刚从部队退伍不久年仅21岁。

12月26日晚,他见义勇为,制止一男子对一女子的侵害,导致涉事男子腹部横结肠破裂、构成重伤二级。

12月29日,在医院陪护临产妻子的赵宇被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为由刑事拘留。

12月30日,赵宇被警方带走的第二天,吴晗在医院生下一男婴2月14日下午5点40分左右。

2019年1月4日,分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向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2019年1月10日,区人民检察院因案件“被害人”李华正在医院手术治疗,伤情不确定,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随后,同日公安机关对赵宇取保候审。

2月14日该案中对女子施暴被赵宇踢伤的男子李某给赵宇远在哈尔滨的父亲打电话索赔,称调解后可以将赵宇三至七年的刑罚,降低到一年半到一年,“看能不能不判刑 ”。该录音全长8分53秒

2月20日此案被公安机关移送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上写“赵宇过失致人重伤一案,分局认为,该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2月21日,区人民检察院对赵宇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认为:赵宇的行为属正当防卫,但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了被害人李某重伤的后果。鉴于赵宇有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综合全案事实证据,构成犯罪但是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酌定不起诉。

2月22日,赵宇被解除取保候审,完全恢复自由。

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下,省人民检察院指令市人民检察院对赵宇见义勇为案进行了审查。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赵宇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原不起诉决定书认定防卫过当属适用法律错误,遂指令区人民检察院撤销原不起诉决定。区检察机关经重新审查本案的事实证据和具体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和研究后认为,赵宇的行为属正当防卫,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应当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以“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于3月1日作出不起诉决定。这次对赵宇作出的是无罪的不起诉决定,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法定不起诉。

最高检表示:严格依法对赵宇一案进行纠正,有利于鼓励见义勇为行为,弘扬社会正气。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第一检察厅厅长张志杰就此案答记者问认定赵宇行为属于正当防卫的主要理由是什么?

  答:主要理由有以下几个方面:

  1.赵宇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要件。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本案中,李华强行踹门进入他人住宅,将邹某摁在墙上并用手机击打邹头部,其行为属于“正在对他人的人身进行不法侵害”的情形。赵宇在这种情况下,上前制止李华殴打他人,其目的是为了阻止李华继续殴打邹某,其行为具有正当性、防卫性,属于“为了使他人的人身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情形。

  2.赵宇的防卫行为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本案不应适用这一规定。首先,从防卫行为上看,赵宇在制止李华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过程中始终是赤手空拳与李华扭打,其实施的具体行为仅是阻止、拉拽李华致李华倒地,情急之下踩了李华一脚,虽然造成了李华重伤二级的后果,但是,从赵宇防卫的手段、打击李华的身体部位、在李华言语威胁下踩一脚等具体情节来看,不应认定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其次,从行为目的上看,赵宇在制止李华殴打他人的过程中,与李华发生扭打是一个完整、连续的过程,整个过程均以制止不法侵害为目的。李华倒地后仍然用言语威胁,邹某仍然面临再次遭李华殴打的现实危险,赵宇在当时环境下踩李华一脚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在“必要的限度”内。

3月12日,赵宇见义勇为案被写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昭示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所以,南山缺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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