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福建出台规定女子多次闪婚要提醒?
塔总是弄点这种莫名其妙踩刹车的动作。。。
福建这个地方。。。可是出台妇女轻罪封存制度和省级人大立法女方可以查男方财产的省份。。。可见在利女的道路上也是走在前面的。
但也反过来说明,在这种利女大省都要踩刹车,说明问题确实很严重了。。。
本质上来说这个就是诈骗,以结婚为目的索要彩礼,婚后快速离婚,彩礼落袋为安。而且这种基本上把婚恋诈骗当职业的,当地官方都不舍得抓,只是稍微提醒下男方。。。可见还是不想管,但可能投诉、信访比较多,又不能真的完全不作为而采取的方法。毕竟,彩礼一般都是结婚登记前就给了。
塔其实想管的话,方法真的很多,就说治标,只要执法部门按法律来就行了。。。然后宣传宣传,至少也算是扬汤止沸。要根治也简单,把彩礼是赠与的定性废除,毕竟彩礼事实上都是索要的,只要遵循法律《任何人不得借婚姻索要财物》即可。
最后说一句,提醒下男方,彩礼就是赠与、彩礼就是赠与、彩礼就是赠与!而且一旦赠与了,就别想全额拿回来了。也别觉得自己是天命之子,跟自己恋爱、结婚的女性就是爱自己,不会骗钱。看了还是要给彩礼,被骗了那就是活该,可以出来曝光,但你只能是小丑。
既然都说到彩礼了,其实也得说下嫁妆,毕竟女方用嫁妆钓彩礼的操作也不少,不少劳保男还挺吃。。。所以还是说下吧。。。
嫁妆只要女方操作得当,就是女方的婚前财产(只要保证在领证前带回即可),所以女方说我带回多少嫁妆为由,跟你要彩礼,只能说女方太会了!另外,拿车当嫁妆的,也注意,毕竟大概率就是女方自己用的车,婚后本来也会带回来的,平时男方也不太可能用,用这种物件当嫁妆并主张彩礼,基本上是空手套白狼了,甚至不如两床被子,这个你好歹可以用上。。。
也别指望婚前协议什么的作保障,这些玩意其实很容易击穿,比如说你违反公序良俗,有违公平原则等等。男性要明白一件事,你的对手不只是t0,还有比萨斜塔,而且比萨斜塔还是裁判,这种裁判都下场站对面的游戏,我的建议是不玩。。。
最后,还是要说,既然平等身份的两个人,因为爱情(总不能这会就说为了钱吧?)打算结婚,为什么前提是一方要赠与另一方金钱?我的理解,只有一种解释,就是你配不上对方,所以需要给补偿,如果谁认为自己配不上对方,非得为爱赠予,那我也祝福,毕竟你的钱,你都不在意,还指望谁在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