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 4 人擅自离岗,有人长达 16 年,公司发限期返回通告,离岗这么久为何没被开除?此事将如何追责?

发布时间:
2024-10-19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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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东击西,弃卒保帅,除了这个我想不到别的。

因为不是换领导了,就是上面有人查,或者遭硬茬举报,下面人兜不住了。

如果报道属实--【未经公司批准擅自离岗】,公司把责任已经撇清。

那么就可以排除“停薪留职”这一类的可能,只剩下吃空饷了。

既然是吃空饷,后面就得有大领导来托底,因为总得有人来兜着这个事。现在东窗事发了,大难临头各自飞,领导肯定是自保,那么这四位员工,不好意思,你们来背锅。

为什么不能直接辞退呢,因为那样就会暴露出公司领导的失职,来看看这4位的离岗时间,短则4年,长的长达16年,这是什么概念?

哪个公司能让员工这么肆无忌惮,那么长时间公司领导都干什么吃的?装聋作哑是吗?所以也就只能用吃空饷来解释了。

也别提病假,现在长期病号可不是那么好泡的,最基本的诊断证明之类的材料你得交,半个月一次。然后单位还会专门派人去医院“调查你”,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辞退处理。

当然你如果医院有关系,过命那种。不顾自己饭碗,能帮你瞒天过海,就当我没说。

其实这种情况只能出现在国企,因为我周围就发生过这种事情。

听前辈们说,当时叫做“停薪留职”,顾名思义,就是保留职位,一旦单位有召回政策,你就得回来。

曾经写过这类型的回答,链接我放在文章最后,有兴趣的可以点开看看。

现在鸟枪换炮了,换了一种叫法,名为“双创”。

其实就是换汤不换药,大差不差,只是多了一条:单位会给参加“双创”的员工时间期限,期限内单位给员工照常缴纳社保,五险一金。

期限过后该员工需要自动离职。

当然这个是自愿报名的,也可以理解成“变相裁员”。

最后从4名离岗人员的排序来看,也很有嚼头。

一眼就能望到头的工作可怕还是一眼望不到头的工作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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