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一学校疑给学生吃臭肉,官方通报「学校校长被免职,食堂承包商被罚 578 万」,此事有何警示意义?
终于等来了臭肉的检测结果以及该事件的处理结果。
从官方通报中,关于检测结果我们得到两点解释:
1、肉确实是变质的,因为数据不符合标准,这一点倒是公平公开;
2、但猪肉来自当天宰杀的猪,只不过因为运输和存储原因,导致猪肉变质。
3、巴西冻肉是进口,但却是今年5月份生产的,不是十年前或二十年前的僵尸肉。
当时家长见面会上,有家长提出,15号某家长拍摄到巴西冻肉照片并对此提出质疑,当时得到的回复是,这个冻肉是员工聚餐使用,不会给学生吃。
既然是今年5月份的冻肉,为何回复的时候如此心虚?还要强调不会给学生吃。
原因可能有两个:
其一,校方觉得即便是今年5月份的冻肉给学生吃,被家长知道也不合适,不管学生吃没吃,第一时间否认是必要的。
其二,2024年5月生产,通报中给出的这个生产日期结果并非“真相”,校方被质疑时才有隐瞒的必要。
不管这其中是否有做文章的动作,但至少可以确认一点,当天家长闻到的臭味为真,学生们长期频繁拉肚子的原因也找到了。
教育局、校方和供应商管理的失职导致臭肉的出现,并对孩子的身体造成了切实的伤害,而且这种情况不是一天两天,一餐两餐,于是如何问责,这也是大家非常关切的。
关于涉事人员的处理,通报中给出的结果是:
对学校,
对金诺教育集团法人代表,也就是赵光明立案调查。
虽然程序理解,但该教育集团的一把手是董事长,明眼人都知道,查董事长才是关键!
学校校长和法人代表当即免职,落实陪餐制度;
对学校罚款10万元;
这个罚款未免也...呵呵...
对供应商,
食堂承包商曝光,为“云南润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一个物业公司去承包学校食堂,经营项目存在问题,给出的说法是“未按照规定申请变更”。
因此,没收了46万元,罚了578万元,并责令停止经营。
意思是,没申请变更就只能经营已经申请的经营项目,也就是说,只要他们手续补上来了,还是可以承包学校食堂!
食堂供应商曝光,为“云南采云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名字起得倒是挺有特色,一个“采”字是日常工作,也是应负的责任。
可惜有了经营权利却没担起应有的经营责任,处理结果是,“停止经营,接受调查”,这一点还有后续!只是不知道会不会对外通报,会不会不了了之。
承包商是今年2月注册的物业公司,供应商是去年4月注册的餐饮管理公司。这个注册时间说明什么?
对管理和监督部门
教育局局长、副局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第一步,停职检查。第二步,接受调查。
市场监管局的正局长并未在此之列,一句“相关部门和干部”,一笔带过。
对此,网友提出诸多质疑:
1、对于处理结果总结起来,无非免职、整改、罚款,但是对受害者健康影响的赔偿问题和解决问题,只字未提!
2、教育局局长、市场监管局的问责,还能等到后续吗?是停职而非免职,果然高高举起,轻轻落下!
3、让孩子们长期吃变质肉与投毒有何区别,供应商不应该负刑事责任吗?
4、这个企业式学校,金诺教育集团,才罚款10万,未免太搞笑!违法成本太低,祖国花朵还能健康成长吗?
5、整体调查非常表面,家长此前提出的重点也未得到采纳,口口声声说有证据可以打热线提供,但言行不一!
食堂是如何承包出去的,承包商供应商是如何招标进来的,背后和学校和教育局是否存在利益链?这些才是追究的关键!
6、一桩肉眼可见违法犯罪的事,结果却被办成了行政处罚,真的能够服众、安人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