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启东融创滨海度假村项目烂尾了,起诉了开发商但合理的诉请当地法官不予支持,我该上诉吗?
在某个烂尾楼案子里,有一个开挖掘机的老哥,让我印象有点儿深刻。
几百个业主要房子,只有他一个,天天想着退房。
有一次我去当地出差,和业主们一起与开发商、专班开碰头会,会议大获全胜取得了进展,交房的主要障碍被排除了。
业主们兴高采烈,要拉我和同事去吃“庆功宴”。
这个开挖掘机的大哥,在人群中显得格格不入,他一直晃来晃去,直到大家都上车了,却把我拉住,就好像憋了很久终于等到机会,问我能不能帮他退房。
其他几个业主不太关心退房的事情,又急着上车去饭店,就过来对他劝解。
有人说,为什么退房,开发商又没钱了。
又有人说,保交楼专班不可能让你退的,房价跌了这么多。
“不是因为房价降了!”大哥不善言辞、老脸一红,匆忙辩解。
你和我们一起上车去吃饭吧,有什么事儿饭局上再说。业主代表劝到,业主代表威望很高,一呼百应。
那老哥看大家都急着走,他也有点不好意思,我被其他业主拉着上了车,透过车窗,看到老哥一直在外面晃,好像在犹豫要不要和其他人一起去吃饭。
饭桌上,我还是看到这个老哥,不知道他怎么来到饭店的,一大桌人,他坐在一个小角落。
业主们还在兴头上,今天话格外的多,谈天说地,从烂尾楼聊到疫情,疫情说到经济,我岔开话题,给老哥争取了一个发言机会,我说你不是有话没问完吗,你继续呗。
老哥接过话题,又开始问退房的事儿。
我花了一点时间,把退房的情况给他做了完整的解释,但是我看他的表情,就知道他并不满意。
原本简单的法律规定,在保交楼政策中充满未知之数,别说是政府专班领导对退房持有排斥态度,连一起维权的业主也不能100%的理解和支持,更多的人是妥协与无奈、是害怕钱房两空的风险。
我回到北京,过了一段时间,老哥又追着我问退房的事情。
结合房价的变化,结合业主群里的一些声音,我就给业主们提议,选出一两家打一下试试看,如果能赢,法院同意退房,就让其他邻居(有需要的)跟进,如果不能退,大家也心里有数了。
业主代表是明智而讲理的,能照顾到群里所有人的诉求,就为想退房的业主单拉了群,陆陆续续进来了几十个业主,其中就有这位老哥。
我们前后组织了三次线上会,系统的讲解退房的诉讼的方案、风险与成本,业主们自发的选择了两个代表,一个是因为离婚原因,不得不退房的女业主,一个就是这位挖掘机老哥。
我们很快拟好了诉状、完成了立案工作,法院也通知缴费了,就在一切都很顺利的时候,律师给我说,这老哥不同意退房了,理由是,他负担不起七八千元的诉讼费。
我有点儿生气,这意味着我们在他身上花的时间、精力全白费了。
我找到这位老哥,跟他通了个电话,我说不是你想退房的吗,不是给你说了诉讼费吗?
老哥这个时候才给我讲,他现在之所以非要退房,是因为,他没钱了。
这个房子就算盖好了,他也没有能力偿还贷款,没钱装修。
而现在,他连交诉讼费的钱都没有了。
这个时候,我的脑海里开始闪回最早在开完会、上车前,透过车窗看到那位老哥徘徊的身影,我就把一切理由都串起来了。
我没有透视眼,看不到这位老哥的银行卡的余额,余额低到几千元都没有,是我想都想不到的。
我作为房产律师,不是法援律师,不是支援西部建设的律师,不是给放养的牧民打官司,我实在想不到我的客户已经穷到了这个份上。
但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可以不另外收他的律师费(集团诉讼的客户付了律师费给我),但是,我没办法帮他免掉去法院诉讼的诉讼费。
不交诉讼费,案子就按照撤诉处理,没过多久另外一个原告也撤诉。
就这样,时间又过了一年,突然有一天,在群里的另外一个业主,追问退房的事情。
我给她们解释,由于两个前锋原告,都撤诉了,所以现在也不确定房子能不能退。
业主提议,还是再试一次吧,这一次,很多业主纷纷响应。
以前以要房为主流的,突然就开始起了变化,退房的人估计要占到人群的40%以上,原因很简单,时间又过了一年,房价又降了不少。退房开始占了上风。
这次想退房的人里,依然有这位挖掘机老哥,我们又组织业主开了几次会,一年前说过的东西,一年后没人会记得,所以只能重新讲。
这一次新的诉讼,终于没有撤诉,但是很遗憾的是,一审法官就明确的告诉我们,退房是不可能的,因为这是保交楼,为了维护市场交易秩序的稳定,再加上房子肯定能交(感谢之前维权没有白维权),合同目的迟早能实现,所以不能退。
我们就开始劝说三个原告撤诉,其中两个同意撤诉,法院退回了诉讼费,还剩下一位业主坚持到了二审,就是这位挖掘机老哥。
以我们的预测,结果不会有什么变化的。
一审法院的法官,并没有权利决定退还是不退,上面有审委会,审委会背后有保交楼专班。
住建局的领导们,他们可能管不住监管资金,但是他们能代表老百姓讲,退房对大局是不利的。
这种区里领导、住建领导,叫上公检法一起开的会,通常也会通知开发商到场,除了开发商,还有银行,甚至总包,但是唯独不会叫上购房人。
我听我老师讲,在动乱年代,如果大家一起开会,没来的那个人大概率被定为反X分子。
大领导、大金融家、大地产商、大法官、大包工头在一起开会,能左右无数人的司法审判结果,是我们今天房子能退、不能退的核心要素。
但是以我所知所见,世界是个巨大的草台班子,我们平时幻想能操盘全局、英明伟大的人其实是没有的,法院的院长,不见得比一线法官懂法律,来的是执行庭还是破产庭的人,给出的意见可能180度的不同,银行的同志们,从来都是让我们相信,不能退房银行就得死,至于是真死、假死,没人能知道。
之所以我们能在评论区信誓旦旦的讲,大概率是打字的人从来没参加过这类会议,他们既没有足够的距离,看到这个世界是如何运转的,也没有足够的阅历,能评价这些会议的质量。
有没有可能,是一群不真的理解世界的人,基于自身的局限性,依据有限的信息,得出了和客观事实既然相反的决策?
一方面,老百姓的贷款必须还,即便法律规定很明确,买烂尾楼的业主可以解除贷款合同,但是当领导问法院同志的意见的时候,他们可能只是给出符合大家心意的回答。
如果领导问,这个贷款不还银行有多大风险,银行一定会说不还这个钱银行要承担巨大的风险。
不会有人不给银行的同志脸面,问几句不合时宜的话:
为什么给开发商贷款,开发商不还,银行能监管而不监管,没有系统性的风险?
为什么保交楼提供白名单、纾困资金,银行能评估能风控,就没有系统性的风险?
为什么到了业主这,贷款不还,银行就有系统性的风险了?
为什么你们自己冒了那么多风险就可以,到我们这儿你们突然就害怕风险了?
有没有可能风险不是用钱算的,风险是用身份算的,有钱的人借钱没风险,没钱的人借钱有风险?
有没有可能宏观上是完全相反,老百姓,在踏踏实实的还钱,而那些大屁股上包了金镶了钻的人,早早去国外逍遥快活去了。然后前者是不稳定因素,后者是市场秩序稳定?
经常有人,在我的评论区说,不能这样那样,这样银行就死了。
但是,从来也没有人,在我的评论区给“系统”算过账。
如果有人算了账,这不是一个分享知识的平台吗?你大可以广而告之,说为了避免我们全社会遭殃,不得不放弃一些人。就像流浪地球,大家要抽签,我想大多数人都能理解。
真正可怕的是,普通人之所以被决定了命运,可能仅仅是因为我们在一些重要的会议上,没有发言的机会。
不仅仅是没有发言的机会,其实,还有很多人,他们都不知道自己未来的命运。
单纯断供这件事,80%断供的人不知道断供的后果。这个世界是有很多,买了房子、房子烂尾,直接断供的法盲的。有知识有文化,能理解断供之后不是房子没了那么简单的人,在人群中属于少数,愚昧无知、人云亦云,别人都断供他也跟着断供的人,才是大多数。
我自己做律师,我也有厌蠢的毛病。我常常在内心厌恶这些,别人10分钟能听懂,给他说一百遍他也听不进去的人。我也同样讨厌,在我的评论区动不动就指点江山的人,因为这些人身上透露出的傲慢,和一些领导给我的感受一模一样。被这些人决定了命运,是可笑又可悲的。
大多数人,是意识不到自己未来的命运的,所以,他们也不可能在灾害到来之前,喊出救命,直到有一天,失去了挽回这一切的机会。
而当务之急,不是普法教育,而是一定要为多数人群、不懂法的人,设计一个最后的救济途径。
既然我们能接受烂尾开发商、地方平台公司欠一屁股债不还,既然我们要在疫情的时候,不惜代价的挽救老人,如果我们的主导思想,就是个个都要救,而不是牺牲大多数,挽救资本家,我认为就应该给确实没钱的普通人同样的机会。
几条可行的思路有:
A、在按揭贷款案件中,设置一个限制,不允许银行起诉一次性还清本息,只允许银行起诉已经拖欠的部分。这样银行催讨贷款就像物业公司催讨物业费一样,可以通过“司法的低效运转”,来降低群体偿还贷款的压力。
B、允许购房人通过开低收入证明、唯一住房证明的方式,来获得缓冲期。
C、大幅度降低银行贷款的还款周期和利息,尤其是涉及到延期交房的项目,给予还款利息上的减免(可以和逾期交房违约金抵扣)。
D、允许购房人退房,通过“放弃”首付款的方式从债务中跳出。
E、允许购房人“置换”楼盘未售出的小户型,降低其贷款规模。
F、为买到烂尾楼又丧失还贷能力的业主提供保障性住房。
……
如果我们愿意做这件事,我相信会有一百种办法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