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这么多年没集中供暖都熬过来了,为什么这两年集中供暖的呼声突然涨高?
山东,烟台。一老头家里暖气不给力,室内温度只有15度。老头怕冻着了,偷偷找来水暖师傅,不料放了28吨暖气水,暖气还是不工作,老头还被工作人员抓了个正着。对方表示老头私自放水的行为影响了整个小区的供暖循环,得罚款1400元,老头这回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案例来源:聚集烟台)
在山东烟台的一个普通小区里,住着一位名叫刘大爷的老人。刘大爷已经年过七旬,平日里身体还算硬朗,但一到冬天就为家里的供暖问题发愁。这不今年冬天又来了,刘大爷家里的暖气还是跟往年一样,冷冰冰的,温度计上显示室内温度只有15度。
刘大爷裹着厚厚的棉衣,坐在沙发上,看着电视里播放的温暖画面,心里却是拔凉拔凉的。他抱怨道:“这暖气到底怎么回事啊?年年都不热,我们老年人怎么受得了啊?”说着他拿起电话,想再次联系供暖公司,但一想到之前几次打电话都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他又放下了电话。
就在这时刘大爷想起了邻居王婶前几天跟他说过,她家也是暖气不热,后来找了个水暖师傅来放水,暖气就热起来了。刘大爷心想:“要不我也试试这个方法?”于是他立刻出门,找到了附近的一个水暖师傅,请他来家里帮忙放水。
水暖师傅来了之后,看了看刘大爷家的暖气设备,说:“大爷你这暖气管道里积了很多水垢和杂质,得放放水才能热起来。”说着就开始操作起来。水从暖气管道里汩汩地流出来,刘大爷看着心里暗自高兴,想着这下暖气应该能热起来了。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暖气里的水放了足足28吨,但暖气还是一点都不热。刘大爷心里纳闷:“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怎么放了这么多水还是不行啊?”
这时门外传来了敲门声,刘大爷打开门一看,原来是供暖公司的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一进门,就看到满地都是水,暖气管道还在不停地放水,立刻意识到这是私自放水行为,于是上前制止了水暖师傅的操作。工作人员严肃地对刘大爷说:“大爷您这是私自放暖气水,违法的。我们要对您进行罚款。”
刘大爷一听这话愣住了,委屈道:“供暖不好,是你们的责任,凭什么罚我啊?我这也是没办法才找水暖师傅来放水的。”
工作人员耐心地解释道:“大爷,私自放暖气水不仅会对供暖系统造成损害,还会影响其他用户的正常供暖。您这样做是违法的,我们必须对您进行处罚。”
说着工作人员就拿出了罚款单,对刘大爷罚款1400元。刘大爷看着罚款单,觉得自己很委屈,明明是为了解决供暖问题才这样做的,没想到却换来了罚款。他叹了口气,说:“我认罚,但你们也得想想办法,让我们家的暖气热起来啊。”
工作人员点了点头道:“大爷您放心,我们会尽快派人来检查您家的供暖设备,找出问题所在并尽快解决。但私自放水这种行为,以后可不能再发生了。”刘大爷点了点头表示同意。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如何判定刘大爷私自放暖气水的行为?
根据《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第25条的规定,私自放暖气水属于违法行为。行为人不仅会受到供热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还会被供热企业终止供热,并收取应缴费用和违约金。如果由于该行为造成他人损失的,还会被追究相关责任。
本案中刘大爷因家中暖气不热,一时心急竟私自找来了水暖师傅进行放水操作,但这样的行为其实是违法的。私自放水不仅会对供暖系统造成损害,影响其他用户的正常供暖,还会让自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情节严重,甚至可能面临罚款的处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如何判定供暖单位对刘大爷罚款1400元的行为?
根据《山东省供热条例》第52条的规定,如果用户有妨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供热主管部门将责令其限期改正。如果逾期不改正,对单位用户可以处以1-5万元的罚款,对个人用户可以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如果这种行为造成了损失,用户还需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供暖单位对刘大爷罚款1400元,看似超出了个人用户罚款的上限。但根据热力公司的解释,刘大爷放水量高达28吨,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况。,他们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适当的加码处罚。这样的处罚虽然有些严厉,但也是有法律依据的。
3、刘大爷将如何维权?
法律是公平公正的,无论谁犯法都应受到相应的处罚:刘大爷私自放暖气水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违法事实,必须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供暖放在处理时,应该依法依规进行处罚,不能因为同情而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不知道你是否也曾经遇到过类似的问题呢?在面对供暖问题时,你会选择怎样的解决方式呢?是私自采取行动还是依法依规进行解决呢?这确实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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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文中所涉及人物均为虚构,案件情节有所改编,仅供法律普及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