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 12 岁女孩被曝感染 HPV,且有半年性生活史,警方已介入,具体情况如何?

发布时间:
2024-12-18 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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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侦办了一起类似案件是当地一个小有名气的网红,很有钱。

常规嫖娼搞多了他觉得没有意思,为了找刺激,他找了中间人物色未成年人,然后中间人找到那种一个初中女孩,三千元的价格达成性交易。

性侵之后女孩家长发现异常收入,经过追问,女孩说出实情。

女孩父母还以为这是“卖淫”,家丑不可外扬。

但感谢国家的强制报告制度,我们接到报告,经侦查,女孩只有13岁。

当网红落网时,一口咬定这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双方自愿,我想他预想的最坏结果是“卖淫嫖娼”而已。

最后的结果是刑事拘留、逮捕、判刑。

网红呆了、傻了、愣了。

在刑法当中强奸罪一种特殊情形是针对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的推定模式,就是不论女方是否愿意,谈恋爱也好、为了钱也好,一律推定为强奸。

这就是法律少数和普通民众的一般感觉相悖的地方,普通人总以为,强奸肯定包含了某种强迫,违反女方意志是法律表达,更为直接的是在女方不同意的情况下发生的性关系才有可能被认定为强奸。

法律要尊重民众的常情常感,但是又要超越普通民众的偏见。

有时候剥夺了不满十四周岁女孩的性自主权,何尝又不是一种保护,岂不是某种更高层次的公平和正义。

那个网红被判了十三年,和这个被害女孩的年龄一样。

不知道是巧合还是法官想留个这个社会思考的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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