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大城市「电鸡围城」,一边是「控制总量」「禁行」,一边是日益增长的出行需求,如何平衡两者之间的矛盾?
发布时间:
2024-12-23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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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很多城市都出台过《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之类的治理规定,广州市这个至少从立法程序上还比较讲究,是通过市人大常委会研究通过的,立法权上没啥毛病。
有的城市,市委办或者交通局发个条例就想当然得“立规矩”了,立法成为儿戏,当然也就不可能执行,是否执行,在当值交警或者某些领导那里,今天想执行了,就执行,不想执行了,就不执行;遇到老实老百姓了,就执行,遇到厉害的人物了,就不执行。
这种管理规定来治理城市的想法首先就是错误的,用政治话语讲,就是没有做到实事求是,缺乏实地调查研究!
说几点个人看法吧:
1.城市是人民的城市,治理城市为人民,人民的城市人民建,人民的城市人民治!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城市土地是全民所有制,必须体现出全民的利益。交通道路也是如此,每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使用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的权力和义务是等同的。不能说你这个城市的公民,才能使用道路,而其他城市的人不可以,也不能说你开车一族可以大量占用机动车道,而不开车的就必须少占用道路。开车的人交车船税,就是这个道理,应该用来补贴低碳排放、低占用率的骑自行车的人“让渡”出来的权利。
3.这几十年来错误的发展观导致的城市治理问题已经积重难返,要解决非一日之功,必须描绘好蓝图,最好长期治理规划,同时要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管理中体现出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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