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房子已经跌到这样了,你会买吗,为什么?
昨天去北京郊区的法院开庭,案子很简单,就是女买家想找个理由毁约,我们(被告)是卖方。
所有人都能猜到,这个女买家为什么现在这时候,坐在我对面。大概率是因为,她买了房之后,意识到房价要垮,就开始咨询律师,咨询了一圈,有人说,你可以这样那样把合同解除,她就上头了,相信那个顺着她说的律师是对的。
庭审进行到一半,气氛就开始变得微妙,因为法官已经不想继续开了,觉得案情过于简单。所有人都知道是房价原因导致大家坐在一起,而原告和原告律师却不肯承认罢了。合同约定的很清楚,法律规定也很清楚,违约就是违约。行情一来,几十几百个案情一模一样的案子涌向法院。而这种行情不知道来过多少波了。
只有原告自己意识不到问题的严重性,因为她是第一次,她不懂,她不知道该信谁。
我不好意思驳同行的面子,我真的想说,姐们,你坐我对面的原因很简单,就是你旁边那两兄弟想赚律师费。
著名游戏律师六有一句谚语:律师开庭爱吐槽,总是鼻子长流血。
我委婉的给对面女士说,如果你愿意调解,继续履行合同,我们可以给你一个机会,不要违约金。我说违约金,是指在继续履行合同,继续买房的基础上——他们合同里约定了房款延期支付的违约金是日万分之五,从她闹别扭到起诉,这个违约金已经滚动累计到了小一百万。我可以让她继续买这个已经跌了小一百万的房子,里外里让她为了冲动付出两百万的代价。
而对面显然还没意识到,只亏50万定金本来是她有可能争取的最好结果。
她的律师还列了诉求,要双倍返还50万定金,我算算诉讼费可真是个大数。
亏律师费,亏诉讼费,房子继续买,亏了房价下跌的部分,再挂上个违约金,多酸爽。
辩论阶段,我给对面说,你要是想明白的话,最好现在咱们调解一下。那女买家明显有点蒙圈:打过来的时候她很有自信,律师也很有自信。但是庭审过半的时候,她可能才刚刚意识到自己要转变一个180度的大弯,这确实需要一个过程。
法官也很不容易,我们开庭是下午三点半,估计在我们来之前已经有一两个庭了,等前面的庭开完,已经是四点半,法官还想五点半下班,所以我也不好意思勉强法官压着对面调解,这样各方都可以把后面扯皮的事情省一省,开完庭去足球场接儿子。
调解的时候,背靠背,就是原告出去法官做被告工作,然后被告出去法官再做原告工作。
我们这边确实也没什么可做工作的,就随便聊了一会儿。
法官感慨说,17年这种案子开的太多了,对她来说是“最简单、最容易的案子”。
我不得不赞同,不过当时房价是涨、现在是跌。
借着话头,我们还顺便讨论了一下卖家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执行问题。法官劝我不要打下去,执行很麻烦,我说大不了我执行这套房子,回头法拍抵债再抵回来。法官书记员都笑了。不过我也认为案子不需要走到那么远。
开完庭,去球场接孩子,路上又有个朋友的朋友打电话过来,给我说她刚刚摊牌,打算退掉1月买的房子,也是50万定金(因为行情原因,现在中介定金基本都要的高高的)。
我给她讲了一下她即将面对的风险和后果,问她愿不愿意损失这50万?
她说,那怎么可能,50万也不是个小数啊,我要不吃不喝两年才能赚到。
我劝她不要违约,给她讲了50万损失就解除合同已经是理想情况了。
希望这位朋友足够智慧,不会在问了一圈之后,去信那个说这钱能拿回来的律师的话。
可惜律师费是又赚不到了。
更新个后续:
调解结案了。
对方知道赢不了就撤诉了,调解时大骂了一通之前委托的律师,然后,又表示替我客户把我的律师费出了体现了诚意。
随即对方表示,房子降价了,能够便宜点儿。
我方客户过于讲理,让了几十万,双方重新签订合同握手言和。
我赢了,但是就像输了。
客户满意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