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的形式主义越反对越多,怎么解决呢?
不好解决,因为根本原因在于2013年的大部制改革。
不了解“大部制改革”的可以搜下关键字。
改革的优点是合并了很多部门,从总数上看,是“减员”了。
但问题就是,合并为一个大部门后,管理的层级就变多了。
层级一多,管事的就多了,管的多也意味着责任也多了,实际上导致了政策的传导效率就变低了。
以法院系统为例。
过去基层院,基本都是自我进行考核。
最多就是中院每年看下结案率。
省高院,在基层法院的工作中,基本是处于隐形的状态。
而随着人财物统一由省级统一调配。尤其是自2018年起,省法院开始通过设定指标、视频调度、巡视督察、考核排名等手段狠抓管理。
而中院在省院的管理模式下,为了提升考核排名,也开始复制上级法院的考核模式,在本地继续推行自成体系的指标考核工作,利用属地便利条件,隔三差五的巡视督察成为“抓管理”的一项重要业绩。
不仅如此,最高院在以往印象中,都是制定方向性政策的角色。而近些年,也变得“平易近人”起来。
长则个把月,短则三五天,就来个一杆子插到底的全国法院视频调度会。从省级到基层,全部都参加。不得不感叹科技进步带来的便利,开会全员大会真是越来越方便了。
再举个例子。
比如,最高院需要写一篇关于执行工作的报告。写材料的人需要了解下,现在执行评估拍卖案款到位的数额。
他们觉得,把各省数字统计下,自己汇总加一下就出来了。于是通过内网“上报下达系统”给各省法院发“明传”,要求各省上报该项数据,一周内上报。
省法院负责接受文件的同志,看了下,直接转发给辖区各个市法院,并要求三天内上报。
市中院负责盯平台的同志,再转发给各基层院,要求第二天上午9点前上报。
基层法院的同志,刚加班把上个督办的报表报上去,就看到了这个新督办的明传。没错,这个开头明确写着“各省高院:……”的文件,就直接的层层转发到了基层院。
一看时间,已经是周五下午4点半,就算是周一9点报。也免不了周六加班。
赶紧找执行局长研究。
问题是这个数据,要的是评估拍卖的回款数。这个系统里根本没有记录。只能找各个承办人收集信息。
无奈在工作群里发出消息:“因急需上报数据,请执行局的各承办人按照下列要求报送评估拍卖回款数据,上级要求的时间非常紧,周末需要加班,请各位理解,周末需要加班订单的请在群里报送。”
大家纷纷一边在心里骂娘,一边回复“收到”
所以说,减少形式主义,关键在于,减少管理层级。
层级越多,管理的冗余程序越多,信息传导效率越差。
因为每一个最上层微小的决定措施,层层加码后都是基层不可承受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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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随手写的回答看的人还不少,那我就再更一些。
其实2008年左右,种秧就看到了体制内尤其是公务员队伍太过于庞大,财政供养人员太多,达到5300万,官民比达到1:25。所以2008年以前,种秧部门就进行过多轮次的整改。
老实说,人员确实精简了,但是逐渐发现有个致命的问题,被精简的,都是一些“软实力”不太强的同志,相信大家都明白。这就导致,很多真正干活的人被精简后,严重缺人手干活。那就只能再招人。
所以就陷入了精简——膨胀——精简——再膨胀的模式中。
光减人解决不了问题,就想到通过整合部门提升政府效率。这就是“大部制”改革的背景。
那么2013年延续过来的“大部制改革”,跟之前的相比,有一个明显的特征,就是剥离了省级以下地方政府的金融收入。目的是政资分开。
后来发展到人财物统一上收至省级政府,这导致了一个非常关键性的问题。
那就是决定权上移。
这就是我开头讲的,为什么近年来,省级以上的部门,越来越热衷于考核管理。是因为手中的权力越来越大了。
权力大了也意味着决策项目越来越多,抓的越来越细,要控制的面儿越来越广。比如,省法院以前只对中级法院说话,但现在直接搞个全省几百家基层法院大排名。成绩不好直接视频调度到具体基层院一把手,更重要的是,省法院对基层院一把手的任免,相比以前有了决定性的作用。
所以人权财权的上收,是改革后体感最明显的。盘子一下子变大了,想要令行禁止,掷地有声,那就必须得借助于,现代化,尤其是企业化的管理方法和制度,最有效的就是kpi考核了。
好再说回来“大部制改革”,他的目的是把一些职能重叠的部门进行整合,防止互相踢皮球,重叠的部门精简后,人员再合并到一个更大的“大部门”里,这就是“大部制改革”的原理。
按照理想的规划,大部制,可以将以前各个部门的“外部协调”,转化为“内部协调”,从而提高效率。
但是客观情况是,由于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分离的非常清晰,这就不可避免的把互相制约和监督,变成一种更高层级的管理方式。使得“追责”体系成为了一把管理的利剑。
每一个决策,都会产生后续可能的追责,这些责任风险,有些是可控的,有些是不可控的。
而对于决策部门,唯一保护自己的方式,就是两条:一是集体决策,参与决策的人越多就越能平摊责任风险;二是工作留痕,保证程序规范以防止程序不到位产生的结果责任。
而工作留痕,填报各种台账表格,既可以掌握基层动态、调动基层能动性,又可以作为决策依据和狠抓管理的业绩表现。
这就是拥有越来越多权力的上级部门,研发各种考核机制,频繁对基层监督巡视的初衷了。
回到我开始说的问题就是,层级多是表象,比如原来也是4级,但是决策权和追责的压力都在市一级,那即使有四级,也相当于只有两级。因为省级以上基本是不参与具体问题决策的。
但现在把决策层级提到了省以上,甚至现在法院系统要建立“一张网”系统,最高院要直接看到每一个基层院的所有情况,可以随时直接调度,一杆子插到底。
这就相当于,由两级变成了四级。
比如,原来家里儿子只他爸管,周末没事老带儿子出去玩玩,吃个自助啥的。后来有一天,他爸说,工资卡都让你妈收走了,现在你妈管家里所有事,以后你去哪,花多少钱必须每天跟爸爸汇报,爸爸再给你妈汇报。又过了几天,家里开了个家庭会,说姥姥退休没事过来给家里掌舵,姥姥是大学老师,以后大事小情必须每天层报到姥姥那里。每天要写日记,考试成绩不好,姥姥就问责妈妈,妈妈问责爸爸,爸爸无奈只能问责儿子,儿子说我特么想快点长大离开这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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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各位,你们都说了什么,评论各种被删。各位发言悠着点哈,我这心里直突突,赶紧修改修改敏感词,我这号养到现在不容易。再次声明我决绝拥护郭嘉政策。
然后再补充说下,其实考核也好,追责也罢,都是为了提升政府工作效率,这也无可厚非。
但是为啥走了样,我觉得还有个关键点,就是“外行指挥内行。”
我在举个例子,比如说我是个卖烧饼的,祖传卖烧饼都卖了几代人,烙饼业务熟的不得了。
但是当地“烙饼协会”为了提升管理,设定了“37项烙饼指标”,要求每个烙饼的都必须按照这个指标烙饼。
可怕的是,因为制定这个烙饼指标的,从来没烙过饼。
按照这个指标,不是水多了,就是面多了。面多了加水,水多了加面。
最后饼的标准是越来越统一了,但是这味道却是越来越差。
几年后“37项指标”被废除,新的烙饼协会会长又指定了,跟以前完全不同的“21步流程”,来了个180大转弯,烙饼设备得全部换新。
真正应了那句“支大锅,如烙大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