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凌迟处死,好的技术可以剮人三千刀以上而且不致命,是真的吗?怎么做到的?

发布时间:
2024-10-19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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剐刘瑾,3357刀,分三天剐,第一天剐了357刀,他回到牢房还喝了点粥。因为他受刑时胡说八道,第二天就拿核桃塞了他的嘴。当天剐了几十刀就死了。汇报上去,圣旨认可凌迟的刀数够了。

后来至少到清朝,都是当天开剐,当天收工,不搞什么押回监狱等第二天再继续。也不再要求三千刀这样的大数字。

开剐时间也很早,不要求什么午时三刻,剐刘瑾就是大清早开始的。

方苞狱中杂记说刽子手收到钱,可以先一刀刺心,可见监斩官也就走个形式。

剐刘瑾的记录来自张文麟。

张文麟:弘治元年(1488年)进士。预修《孝宗实录》,擢刑部广东司主事,忤太监刘瑾。正德五年(1510年)以刑部河南司主事共审刘瑾。他在《端严公年谱》记载如下:

是日,予同年陕西司主事胡远该监斩,错愕,告于尚书刘先生曰:“我如何当得?”刘回言:“我叫本科帮你。”予因应之。过官寓早饭,即呼本吏随邀该司掌印正郎至西角头,刘瑾已开刀矣。凌迟刀数例该三千三百五十七刀,每十刀一歇,一吆喝,头一日例该先剐三百五十七刀,如大指甲片在胸膛左右。起初动刀则有血流寸许,再动刀则无血矣。至晚,押瑾顺天府宛平县寄监,释缚数刻,瑾尚食粥两碗。次日,则押至东角头。先日,瑾就刑颇言内事,以麻核桃塞口。数十刀气绝,时方日升,在彼与同监斩御史具本奏。奉圣旨:刘瑾凌迟数足,剉尸,免枭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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